福建终于把女职工的“卫生费”落实了!

给大家讲个好消息,福建终于把女职工的“卫生费”落实了!从今年的12月1日开始,每个月给大家发30元,具体操作方案福建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财政厅还有总工会几个部门都联合发了文。 这个事儿早就该办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早就说了要改善卫生条件,所以2020年福建就出台了自己的条例,想鼓励大家给女职工发点费用或者卫生用品。可是那个条例里只说了原则,具体发多少钱、钱从哪儿来都没说死,搞得很多单位想发也不知道咋发。 这回四部门一下子就把标准定了: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每人每月都要发30元。虽然看起来钱不多,但好歹够买最基本的卫生用品了。这个标准是参考了全省的物价指数和其他省份的做法定的,留了点儿余地给以后物价上涨用。 钱怎么花也是有讲究的:企业得从福利费里出这笔钱;机关事业单位就按照公用经费的规定走。这样一来,单位财务处理起来也方便了,审计的人也有了统一的口径。 标准还能随着经济发展和大家的生活水平变一变呢。要是以后物价涨了,“卫生费”也会跟着涨上去。 对于单位来说操作其实挺简单:第一步先定是发现金还是实物;第二步得开个会讨论通过;第三步记个账就行。 不过文件里也说了“有条件”,就是说单位要是觉得成本太高也可以暂时不执行。所以大家得主动提需求呀!要是单位没发,姐妹们可以一起给工会或者管理层递个申请信。 虽然30元听起来不多,但这可是对女性健康的一份尊重啊!从当初立法呼吁到现在政策落地,福建用不到两年时间把这个“纸上权利”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