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些事情在网上传得挺热,有几家公司因为员工不去参加年会或者周末的集体活动,直接把员工给开除了。这事儿搞得大家都开始关心,公司到底能管多宽,员工又有哪些权益受保护。 好多公司说员工不听话、严重违纪,甚至旷工,就这么把人辞了。这么做合不合理?这些聚会到底算不算上班呢?《法治日报》请来专家分析了一下,特别是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涂崇禹律师。他说认定旷工得两个条件都符合:一是没有理由不去上班,二是没请假。而年会、团建这些事,通常不是为了拿工资必须做的活,更多是玩和联络感情。所以就因为不去参加这些活动就说旷工,进而开除人家,法律上站不住脚。 涂崇禹还分析了怎么判断一个活动算不算工作。首先看时间,如果活动定在休息日或者节假日,公司又强制让你参加,那就是变相加班了。这种情况员工有权告公司违法解雇,要求“2N”的赔偿。 要是活动在工作日,情况就不一样了。这时候公司得证明活动跟工作有关联,比如开会、培训或者招待客户之类的正事。而且这个规定得写进合同或者规章制度里让员工知道。如果员工没理由不去又没请假,可能就算不服从安排。就算这样处罚也得轻重适当,不能太过分。 现在很多公司都搞年会、团建来增强凝聚力,但怎么处理好管和员工权益这道题呢?有些公司把参加活动当成看你忠不忠诚、有没有团队精神的标准,甚至强制要求大家去。这很容易惹麻烦,还可能让活动变味。 法律人士提醒企业办活动得人性化点,尊重自愿原则。别占用员工休息时间,非占用不可的话得商量好补休或给钱。制定规则得合法合规、大家同意才行。 说到底和谐的关系靠双方互相尊重。聚会本来是为了放松和沟通的,如果变成强制打卡或者忠诚度测试就坏了规矩。公司想丰富生活、强团队时,得先把管理权的边界划清楚,把员工休息和选择的权利放在第一位。只有权益保障好了大家自愿去,企业文化才能真正凝聚人心、激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