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原副总经理李勇受贿6794万获刑14年

1963年出生的李勇是个官场老手,退休还没几年呢,麻烦事就找上门了。李勇在2023年退休后,到了2024年3月官方就给他下了“查”的通知,紧接着在9月又被开除了党籍。这个人可真是胆大妄为,跟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搞关系,自己境内办事,让人家把钱转到境外去,甚至还搞什么钱色交易。 事情得从1996年说起,直到2023年,李勇利用自己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钻井试油处处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钻井完井办主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这些职务上的便利,把权变成了钱。他帮着企业和个人处理业务代理、产品销售等各种事宜,直接或者通过别人收了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的财物。 现在法庭给他算总账了。8月5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消息传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李勇受贿案。李勇因为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还得被罚人民币三百万元。他手里那些受贿得来的财物和产生的利息都得交出来上缴国库。 法庭觉得李勇虽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该严惩,但毕竟到案后老实交代了罪行,主动把办案机关还不知道的部分受贿事实也说了出来;还揭发了别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加上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全都追缴回来了。鉴于这些情况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就判了这么个结果。 中新社北京8月5日电记者张素报道: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得到消息,8月5日这一天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把这个案子公开宣判了。李勇这个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被定成受贿罪,判了十四年有期徒刑和三百万元罚金。给李勇送钱的人给他的财物及其产生的利息依法都要追缴过来交给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