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离婚纠纷“对抗化”易伤及未成年人并诱发连锁矛盾 近年来,不少地区的离婚纠纷呈现情绪对抗强、争议事项多、执行难度大等特点,争议多集中子女抚养、探视安排、财产分割等环节。一旦当事人陷入“输赢思维”,容易出现沟通中断、互不信任甚至冲突升级,不仅拉长诉讼周期,也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生活稳定与心理健康,并更引发抚养费给付、探视争议等后续案件。 原因——情感纠葛叠加信息不对称,“只讲理”难以打通“心结” 从案件成因看,婚姻关系破裂往往伴随长期积累的情绪矛盾与家庭责任分配问题。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后,压力容易转化为“争一口气”,再加上对法律规则理解不够、对子女利益如何落地缺少清晰路径,协商空间随之被压缩。此外,部分当事人对本地教育资源、居住便利、照护能力等缺少可量化的比较依据,沟通停留在立场对撞,难以形成可执行的安排。 影响——协同调解把“对抗场”转为“协商场”,为家事治理提供可复制样本 铜梁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时,针对双方争议集中于子女抚养与探视安排的情况,会同区妇联启动联合调解。调解中,法院侧重依法释明与程序引导,妇联侧重情绪疏导、家庭教育指导与社会资源对接,共同推动双方从“对立表态”转向“围绕子女利益把账算清”。 据介绍,调解强调分层推进:先通过分别沟通缓和对抗情绪,引导双方表达真实诉求;再围绕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把生活环境稳定、教育衔接、陪伴时间与照护能力等因素具体化,帮助当事人将抽象原则转化为可比较、可选择的方案;最后在探视周期、假期安排等细节上形成更可操作的条款,减少后续执行摩擦。通过“情、理、法”联合推进,纠纷在调解阶段实现理性收束。 对策——以清单化、流程化提升机制稳定性,推动从“个案化解”走向“常态治理” 为避免联动机制停留在个案经验,当地将做法进一步制度化、标准化,重点从三上推进: 一是建立需求评估机制。对是否适用联合调解进行快速研判,优先覆盖矛盾尖锐、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情绪对抗风险较高的家事纠纷,推动矛盾在早期被识别、分流和干预。 二是完善资源统筹机制。整合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社区网格力量,建立可调用的资源库,做到因案匹配、按需介入,减少“想调解却无从着手”的情况。 三是强化跟踪回访机制。对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开展阶段性回访,关注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衔接与探视执行效果,及时发现新矛盾苗头,推动从“案结”向“事了”“心解”延伸。 前景——推进多元解纷与家事审判融合,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业内人士认为,家事纠纷具有明显的身份关系与情感属性,单靠刚性裁判往往难以覆盖后续生活安排的复杂性。以法院专业审判能力为支撑、以妇联等群团组织资源为补充的协同解纷,有助于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落到更细的生活场景,提高协议可执行性与当事人接受度。 下一步,铜梁区有关部门计划将该模式延伸至赡养纠纷、抚养费给付、分家析产等高频家事领域,并探索与社区网格化服务、家庭教育指导站点等更紧密的衔接。随着机制运行更加成熟,预计将对减少家事矛盾激化、降低衍生诉讼、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产生积极作用。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家事审判不仅关乎个案公正,也牵动着基层治理。铜梁区的探索表明,当法律的规则性与调解的柔性支持相结合,才能更有效地修复关系、稳定预期。这种创新的意义,或许就体现在那份离婚协议上的“笑脸”符号里——它既是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记录,也折射出法治在日常生活中的温度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