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群众关切的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问题,监管制度迎来一次面向全链条、全品类的系统性完善。
市场监管总局在发布会上介绍,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同步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 18383—2025)。
两项新规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意在通过规则前移、责任压实和监管精准化,进一步守住涉及健康与安全的底线。
问题:民生产品覆盖广,质量风险具有隐蔽性与传导性。
纤维制品广泛用于服装、家纺及相关工业领域,消费频次高、触肤时间长,尤其是婴幼儿用品、内衣等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一旦存在原料来源不明、加工环节不规范或标识误导等问题,容易引发过敏、刺激等健康风险。
同时,学生服等群体性消费产品具有集中采购、批量使用特点,若质量把关不到位,影响面更大。
另一方面,循环再利用原料与再加工纤维在产业中应用逐步扩大,若缺乏明确边界、标识不充分,既可能造成安全隐患,也容易引发市场秩序混乱。
原因:监管对象拓展与产业变化加速,亟须以制度补齐短板。
此次修订首先体现在适用范围的扩大:由原有的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面料等少数类别,调整为覆盖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以及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这一变化反映出行业产品形态多样化、供应链复杂化的现实需要。
与此同时,新规聚焦“源头原料”这一关键环节,明确禁止使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等物质加工制作纤维制品,并对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填充物、铺垫物的原料提出更明确的禁止要求。
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婴幼儿用品和内衣,新规进一步划定红线: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铺垫物,但对循环再利用的聚酯纤维作出例外规定,体现出在安全底线与资源循环之间寻求平衡的制度考量。
影响:重点监管与透明标识并举,既守安全也促公平。
新规提出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实施重点监管,强调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实现精准管控。
在标识方面,新规对消费者最直接的“知情权”作出强化:使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应当在标识中明示所用原料包含循环再利用原料;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必须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对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则要求在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警示,防止因误用带来安全风险。
通过“看得见”的标识规则,倒逼企业在原料选择、工艺控制、质量检验等环节更规范,也有助于减少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形成更透明、更可追溯的市场环境。
对策:压实主体责任,完善抽查、预警与信用约束的监管闭环。
新规对生产者、销售者和经营者的质量义务作出系统规定,强调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验明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确保符合相关质量要求;销售者和经营者同样需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并保证产品质量。
监管方式上,明确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赋予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整体质量状况发布质量安全风险警示的制度工具。
与此同时,推进信用监管,引导企业诚信合规经营,形成“抽查发现问题—风险提示预警—信用约束惩戒”的综合治理格局。
在法律责任方面,新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明确相关违法行为的责任边界,并推动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等衔接,强化对监管工作中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一体处理与纪律约束,体现出对制度刚性的强调。
前景:标准与监管协同发力,行业将加速向高质量与绿色规范转型。
随着《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与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步实施,预计纤维制品行业将迎来更加明确的质量底线与更统一的技术要求。
一方面,重点品类监管与原料禁限用规定将提升行业准入“硬门槛”,推动劣质产能出清;另一方面,对循环再利用原料的标识与使用边界更清晰,有利于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资源循环与绿色发展。
对消费者而言,信息更透明、标识更规范,将提升选购便利度与信任度;对企业而言,合规体系建设、原料溯源和质量控制将成为竞争的关键变量。
随着监督抽查、风险警示与信用监管的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地,纤维制品质量治理有望从“事后处置”更多转向“源头预防”和“全链条管理”。
新修订的纤维制品监管办法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扩大监管范围、明确禁限要求、严格标识规范、完善主体责任、创新监管方式等举措,构建了更加科学、更加严格、更加有效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管体系。
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也是对产业规范发展的有力推动。
随着新规的正式施行,我国纤维制品质量安全水平必将迈上新的台阶,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