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024年4月的时候,有个人在网络上卖了个标注为“老鹰标本”的东西,价格是300元。后来被警察截获了,鉴定出来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毛脚鵟的制品,价值25000元。因为涉案金额没到刑事追诉标准,所以检察院没有追究刑事责任,而是把这个案子移交给北京市大兴区园林绿化局去处理。2025年1月,这个局就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给卖东西的人葛某罚了52500元。这是因为他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里的规定。不过呢,葛某对这个决定不服气,就先找大兴区政府复议,后来又到法院打官司。他觉得自己没有主观过错,标本是别人送的,也没说清楚价格,自己也不知道是真的。 其实案件的争议点就在于,葛某卖这个东西的时候,知不知道是保护动物制品。法庭看了他在网络平台上跟买家聊天的记录和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里面有很多比如“老鹰标本”、“应该是真的”之类的话。再加上他在问话的时候也承认了是自己介绍的。所以呢,法院就认为这些证据已经足以证明他在卖的时候是知道很可能是真东西的。既然知道了还卖,那主观过错肯定是有了。 法律上要求保护野生动物和它们的制品嘛,卖这些东西必须要有合法的许可才行。葛某没有任何合法许可就卖了这个东西,还没核实来源。检察院之前不起诉他是因为情节轻微嘛,但这不代表他没违法。至于罚款幅度呢?就是根据那个毛脚鵟制品的评估价值25000元来算的,给了他2.1倍的罚款也就是52500元。这个幅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已经算是比较轻的了。 葛某还提到网络平台有责任?这确实是个问题,但和他自己的行政违法责任没啥关系。这个案件最后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完后维持了原判,驳回了葛某的所有诉讼请求。这个判决其实挺重要的嘛,它告诉大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去交易保护动物及其制品。那种想以“不知情”、“没鉴别能力”来逃避责任的做法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司法机关通过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很清晰的裁判指引。 大家平时在网络上交易东西的时候也要注意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哦。这次案件也提醒平台方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呢。只有大家都一起努力才能维护好清朗的网络空间还有珍贵的生态资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