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小事升级成打架法院判定其承担70% 民事赔偿

江苏省H市某工厂的车间里,因为一点工作上的小事,同事杨某和李某吵了起来,最后直接打起来了。杨某打了李某一巴掌,还没结束,李某就把他摔在地上。这个时候,周围三个工友赶上来劝架,两个拽着李某的左臂,一个拽着右臂。李某挣脱右手想要继续打杨某,但很快又被工友拉了回来。 几个小时后,李某发现自己右肩疼得受不了了,赶紧报了警,然后去了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他的右肩受损,关节活动能力损失了10%以上,但没超过25%。这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 检察机关认为杨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但现场监控只能看到两个人扭打在一起的背影。工友们的证词说法不一,杨某坚称自己没打李某的右臂。综合各种证据来看,李某右臂受伤有四种可能的解释:杨某打造成的;李某自己为了挣脱工友力气用大了自伤的;工友拉架时不小心碰到的;还有就是李某把杨某摔倒在地时自己也摔到了。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是谁造成的这个伤,所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成了判决的关键。 我国法律规定定罪量刑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而且要能排除所有合理怀疑。这个案子达不到这个标准,法院最后裁定杨某无罪释放。 刑事上的无罪并不意味着民事上就可以免责了。根据《民法典》,只要行为人有错,并且伤害到了别人的民事权益就需要赔偿。不过如果被害人自己也有责任的话就可以减轻责任。这次事件里双方因为一点小事升级成了打架,所以法院判定杨某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种在民间纠纷中造成的轻伤案并不少见,比如被害人自己摔的、被告人没打到那个位置或者是陈旧性伤痕等等。只要被告人和造成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断了,就很容易实现无罪辩护。司法实践中多人在场的混乱现场更容易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况,被告人抓住这个因果关系不明的机会往往能摆脱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