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提个醒,职称评审在2026年4月20日这天,要迎来一波大变动了。为了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人才发展的决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特地弄了个《征求意见稿》,把原来的规定给改了。这一次改动,主要是为了让职称评审更严一些,让信用管理更到位,把要求也给完善了。 先说一个问题,就是谁能报谁不能报。以前的规定是离退休人员和受到处分的公职人员不能申报。这次把这两个条件给合并了,意思是离退休人员不能参加评审拿职称,正在处分期间的国家公职人员也不能申报。哪怕是普通人员,要是受到了记过以上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也没法参加评审。 接着说说非公领域的人能不能报的问题。《征求意见稿》把这个点给改了,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和自由职业者也能报职称。只要权益得到同等保护,他们就能和单位里的人一样履行义务。审核、公示、推荐这些流程可以交给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来办,具体要求还得听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 最后再聊聊信用管理的事儿。《征求意见稿》新加了一条规定,把职称活动里的失信行为都列出来了。申报人要是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拿职称;评审专家要是拿钱办事、评分不公;工作人员要是利用职务之便给别人谋利;还有其他违规行为,这些都算失信行为。 大家可以去看看全文了解详情。这个消息是人民日报发的,编辑是刘杰和林帆,大家记得把它转发出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