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赔三”跟“假一赔十”到底咋区分?

大家平时在超市或者外卖平台上买点吃的,要是碰到过期的或者假的东西,心里肯定会很不爽,大家心里头多半想知道能赔多少。实际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到底指啥?谁来定这个标准?钱找谁要?能赔多少?这些问题咱心里都得先门儿清。接下来咱们就通过几个真实的例子来说清楚这些事儿。 先看个简单的情况,2022年2月,赵某在网上下单了五袋面包,总共花了2.24元。结果拿到手一看,发现有一袋早就过了保质期两天。他找店家商量退换货的事儿没谈拢,就把超市还有那个卖货的平台一起告上了法庭,要他们退钱还赔1000元。法院判了,说面包过期肯定就是不合格的食品,超市得退钱,还得给消费者钱的十倍或者损失的三倍赔偿,按高的算,如果不满1000块那就按1000块赔。那个平台人家审核过资质了,信息也透得很清楚,责任尽到了,就不用一起赔钱了。最后结果是超市把2.24元退回来,还赔了1000元,平台就不用管了。 再来看个更严重的案例,2020年9月的时候,雷某两次去一家商行买“美心月饼”,一次花了470元,一次花了6900元。后来他扫码发现二维码标签对不上号,拿到鉴定机构一验才知道全是假货。法院觉得卖家没有卖食品的资格还敢卖来路不明的东西,还承认自己卖的是假货;标签都能把人给骗了,这就叫典型的“明知故犯”。法院直接判解除合同、把钱退回来,再赔十倍也就是4700元。 最后说说那种专门靠打假吃饭的人为啥有时候会输官司。市民章某在一个陌生的市场一口气买了好几瓶假茅台,还要求商行在每瓶酒上签字标编号。法院一看他的行为就不是普通消费者买菜买饭那样的生活消费行为了,分明就是囤货准备去举报别人的套路。所以法院就驳回了他“假一赔十”的请求。二审也维持了这个原判。 接下来咱们来解答一下大家常问的几个问题。买了假货之后投诉有啥门路?如果是食品或者药品方面的问题,直接找你住的地方的市场监管局或者食药监局投诉就行;要是别的东西那就找平台反应或者直接去法院告他们。“假一赔三”跟“假一赔十”到底咋区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规定说“假一赔三”是针对普通商品的,如果商家故意搞虚假宣传或者隐瞒实情那就得赔三倍;如果是食品出了问题就得看《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只有商家明知道卖的东西不符合安全标准还去卖才叫“假一赔十”。 还有一个问题大家可能搞不懂:假冒食品是不是就等于不符合安全标准?其实关键就看这个假货能不能把人给忽悠住。只要消费者以为这是真东西就买了它,这就可以认定它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了。 最后总结一下维权的流程:先固定证据——拍照留录像、保存订单和聊天记录;然后分清情况——看看这商品是不是食品类的、是不是过期的或者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再合理提要求——退货退款再加上法定赔偿金额。记住!要是超出了正常生活消费的范畴去举报别人高额赔偿的钱很可能要不回来。记住一句话:碰到“问题食品”别冲动,先懂懂法律再出手,这样你才能理直气壮地把该拿的赔偿揣进自己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