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一体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山东以“一村一策”破解农村治污难题

中央一号文件于2月3日正式发布,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强调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这一重大部署为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对各地推进农村环境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山东作为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众多,村庄数量庞大。

但全省村庄在规模大小、现代化程度、地理位置、水文条件和农民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

这种多样化的村情特征使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临复杂挑战。

传统的"一刀切"治理模式难以适应不同村庄的实际需求,如何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

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总工程师韩子叻指出,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不仅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更关系到乡村振兴的整体成效。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虽然看似是"小问题",但涉及千家万户,是关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民生"。

为破解这一难题,山东省采取了系统性、长期性的推进策略。

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生态研究所所长苏志慧介绍,全省连续五年组织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组织专业技术团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在充分掌握实情的基础上,逐步打破基层工作中存在的思想束缚和路径依赖。

通过这一过程,基层各地逐步认识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山东省的创新做法体现在多个方面。

一是优化技术模式,根据不同村庄的地理条件、经济基础和农民需求,因村施策,选择适合的污水处理技术。

二是强化运维协同,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机制,确保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三是推进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水农治、农水农用",将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农业灌溉、生态补水等,形成循环利用体系。

四是建立典型示范,遴选各类优秀案例在全省宣介推广,以案促教,引导其他村庄学习借鉴。

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使山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但更重要的是,这些工作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山东省始终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的原则,将农民满意度作为评估污水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

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村一村走访,一户一户调研,确保治理工作真正符合群众需求。

在推进过程中,山东省坚决避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陷阱,而是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长期的、常态化的工作来抓。

这种持之以恒的态度,体现了对民生工作的真诚承诺。

通过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逐步成为群众满意、群众受益的"民心工程"。

展望未来,山东将继续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的成功经验,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总牵引,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省里将常态化排查整治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推动村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农民群众重现"河里游泳、溪里捉鱼"的亲水记忆,让乡村成为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看似是环境问题,实则是关乎亿万农民福祉的民生工程。

山东的实践表明,只有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群众意愿,才能找到破解治理难题的金钥匙。

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今天,这种"小切口"里的"大民生"治理智慧,值得各地借鉴思考。

未来,如何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间找到平衡点,仍是需要持续探索的时代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