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推进全民阅读,长期以来存在“热在活动、弱在机制”的现实矛盾。
一些地方把阅读推广当作阶段性工作,重宣传、轻服务,出现“办一阵、散一阵”的现象;部分阅读设施规划建设与使用需求脱节,导致资源闲置;城乡、区域以及不同群体间的阅读条件差异仍较明显,未成年人阅读引导、老年人和残疾人阅读便利化等领域,仍需更稳定的制度供给。
原因:上述问题的背后,一是责任链条不够完整。
阅读推广涉及宣传、教育、文旅、出版、基层治理等多部门协同,若缺乏清晰分工与考核抓手,容易出现“都管又都不管”的情况。
二是经费与资源保障不稳定。
阅读服务具有公共产品属性,若预算安排缺乏制度化约束,基层容易在项目选择上倾向“看得见的建设”而忽视持续运营。
三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口流动、生活方式变化衔接不足。
城市生活节奏加快、数字化阅读普及,要求阅读服务从“有场所”转向“可触达、可持续、可评价”。
四是对重点群体的差异化支持不够系统,导致部分人群在获取优质内容、便利服务方面仍存在门槛。
影响:在此背景下,《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施行具有关键制度意义。
作为国家级行政法规,《条例》把全民阅读从政策倡导进一步转化为法定职责与制度安排,有助于把“倡导性目标”落到“可执行的任务清单”。
其一,责任更清晰。
《条例》强调在党委领导下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形成同向发力的治理格局,减少推进过程中“责任空转”。
其二,保障更有力。
《条例》提出将阅读经费等纳入预算等制度安排,有助于增强公共阅读服务供给的稳定性,推动从“项目驱动”转向“常态运营”。
其三,服务更贴近生活。
《条例》围绕推广、服务、保障作出细化规定,通过活动周安排、阅读设施配置、公共场所阅读点建设等方式,推动构建更便捷的阅读服务网络,让阅读更接近社区、通勤和日常生活场景。
其四,更强调数字与传统融合。
在顺应数字阅读发展趋势的同时,突出优质内容供给导向,推动形成“读得到、读得好、读得久”的结构性提升。
其五,制度更具刚性。
《条例》设置法律责任条款,聚焦不履职、挪用经费、设施“建而不用”等问题,强化问责约束,为法规落地提供“硬支撑”。
对策:推动《条例》实施走深走实,关键在把制度设计转化为可评估、可复制的治理实践。
首先,完善协同推进机制。
围绕职责分工、年度计划、数据统计、效果评估建立闭环管理,形成从“活动组织”到“服务供给”的系统化推进。
其次,强化公共服务的均衡与可及。
以社区、学校、基层综合文化站点等为依托,推动形成覆盖城乡的“就近阅读”服务体系,鼓励在交通枢纽、商圈、公园等公共空间设置阅读服务点,提升“触达率”。
再次,突出重点群体的精准供给。
未成年人阅读关系国家未来,应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推进书香校园建设、阅读课程与分层阅读指导;同时完善无障碍阅读资源供给和适老化服务,推动农村地区优质内容与服务下沉,缩小差距。
第四,健全“建管用”一体机制。
阅读设施建设要与人口结构、服务半径、运营能力相匹配,避免“重建设轻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参与、志愿服务引导等方式提升运营质量。
第五,把内容质量摆在突出位置。
通过经典阅读、主题出版与高质量阅读活动引导,提升阅读对价值塑造、能力培养与文化传承的综合效能。
前景:从更长周期看,《条例》带来的不仅是阅读活动“更热”,更是公共文化治理方式“更稳”。
当责任清晰、投入可持续、服务可及、问责有力、社会共建形成合力,全民阅读有望从“节庆式动员”走向“日常化制度供给”。
随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与数字化应用持续深化,阅读将更深地融入社区生活、校园教育与家庭养成,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增强文化自信,并为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提供更坚实的精神支撑和人才基础。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在推进文化强国建设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这部法规既有制度的刚性约束,又有人文的温暖关怀,既明确了各方的权责义务,又提供了具体可行的实施路径。
随着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书香中国的建设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精神文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