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消防控员离岗如厕3 分钟被判赔6万

2022年11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李某是北京一家食品公司的消防中控员,一天他在值班时突然腹痛,离岗如厕大约3分钟。公司认为李某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关系。李某对此不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顺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因身体不适如厕是正常需求,离岗时间极短。更重要的是,李某在离岗前曾联系同事临时顶岗,尽到了告知义务。法院最终认定李某的短暂离岗并未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公司的解雇行为缺乏充分依据,构成违法解除。法院判决公司向李某支付赔偿金6万余元。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南通的情况。2023年2月期间,刘某在南通一家电路公司工作时频繁长时间停留在卫生间。他单日累计如厕时间超过数小时,最长一次达6小时21分钟。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认定刘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并解除了劳动合同。刘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0余万元。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查了监控视频等证据。记录显示刘某在涉诉月份内长时间停留在卫生间达11次,每次时长从31分钟到3小时5分钟不等。法院认为刘某的行为频率、单次及累计时长都超出了合理范围,与岗位职责要求不符且未能证明仍在履行工作职责。因此法院认定刘某无故擅离岗位属于严重旷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未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这两起案件判决结果差异巨大。法律人士指出区分合理生理需求与违纪行为需要审视主观意图、行为合理性以及岗位属性和职责要求等因素。这两个典型案例向用人单位发出信号:企业在管理员工时必须遵守合理合法合情的边界。规章制度需内容合法程序民主且告知充分。具体执行中要审慎评估员工行为性质和情节后果及主观过错程度。广大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履行勤勉义务。法律的温度在于体察具体情境下人之常情刚性在于捍卫规则底线。南通与北京两地法院的判决勾勒出劳动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清晰轮廓保障劳动者合理需求尊严同时维护企业管理秩序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探寻并巩固公平合理平衡点才能实现共赢共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