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商户的生意钱受法律保护,不能因为对方是公用事业就不赔损失费

咱明山区的一家小店摊上事了。2019年7月,本溪市明山区有家临街的商铺外头突然燃气爆炸,把旁边一家广告制作中心给炸得稀烂。这做广告的张某两口子是2018年才刚刚开店的,刚有点起色就被这事儿给毁了。张某全身烧伤严重,店也开不下去了。消防查下来是燃气管道老化漏了气。那燃气公司平时就不咋管这些管道,定期巡检、维护什么的都不做,这才把事儿闹大了。 张某这一伤就是六年没好,店里全靠他干活呢。等到了2025年,他们才终于把燃气公司告上了法庭,想让对方赔点损失费。打官司的时候大家都在那儿争,到底该赔多少才算合适。后来请来的专家一算账,说这家店这六年一共损失了101万多块钱。 一审法院认为燃气公司作为管管道的,这责任跑不了。他们不服气上诉了,二审法院又仔细审了一遍,觉得那个鉴定靠谱,最后还是维持原判。这判决说到底就是给个说法:小微商户的生意钱受法律保护,不能因为对方是公用事业就不赔损失费。 这案子算是结了。以后那些供水、供电的企业可得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了。也给咱们这些小商户提了个醒:遇到这种事儿别怕麻烦找律师。未来咱们还得从源头管起来,让小微企业打官司更容易点。安全就是经济发展的底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