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涉及链条长、环节多,落实主体责任是防范风险的关键。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拟出台新规,从责任划分、执行机制、问责激励等作出制度性安排,推动食品安全管理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 一、现状:主体多元,责任落实存短板 重庆食品行业呈现多元化特点,既有大型企业、学校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也有小作坊、小摊贩等小微主体。部分经营者存管理基础薄弱、职责不清、自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导致风险易在末端积聚,加大监管难度。 二、改革方向:从“事后处置”转向“过程管控” 当前食品安全治理正从依赖外部检查转向企业主动防控。重庆拟通过细化分类管理、人员配置和记分机制,为责任落实提供可操作的制度工具,推动企业成为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 三、新规亮点:分类管理+动态记分 征求意见稿主要包含三上创新: 1. 全覆盖监管:将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及有关服务提供者统一纳入监管框架; 2. 分类管理: - 第一类(大中型企业、学校食堂等):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专员,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 第二类(小微企业、食品物流等):配备食品安全专员,执行同等管控要求; - 第三类(小作坊、个体户等):指定专人负责,按需开展自查。 3. 记分机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年度12分制,履职不到位将记分并配套培训等措施,表现突出者可获加分激励。 四、配套措施:专业队伍+内部激励 新规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并规定年度培训时长(第一、二类40小时,第三类16小时)。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内部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员工参与风险防控的积极性。 五、预期成效: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新规通过分类施策、专业队伍建设和动态记分等组合措施,着力解决责任虚化、能力不足等问题。实施后有望提升企业日常管理规范性,并为监管部门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食品安全重在防患于未然。重庆此次拟推行的监管新规,通过压实岗位责任、实施分类管理、强化专业培训等措施,推动治理关口前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需要监管部门、企业和社会各方协同发力,让常态化防控成为食品安全的最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