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完善,为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审议,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全球首部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深圳生态文明建设上同样表现突出。年初实施的《深圳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创新性地提出"一条河流、一套规则、一体治理"的协同保护模式,为区域生态治理探索了新路径。 严格的执法监管体系助力污染防治。深圳建立了覆盖大气、水、固废等七大要素的立体化执法网络。"十四五"期间,全市查处环保案件9656宗,罚款4.02亿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83宗,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0宗,执法成效位居全国前列。同时,深圳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出台首个区域环评地方标准,惠及2200余家企业,实现了环保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圳"美丽城市"建设水平位居全国36个主要城市第三。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310条河流优良河长占比从22.9%提升至90.1%,茅洲河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案例。空气质量持续向好,PM2.5浓度稳定保持在较低水平。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突破,新增维管植物148种、脊椎动物94种,多种珍稀物种重现深圳。 红树林保护开创生态价值转化新模式。深圳创新开展蓝碳交易和协同治理,2026年发布的《红树林保护碳汇项目方法学》为碳汇开发提供技术规范。全国首单红树林保护碳汇拍卖创下价格新高,涉及的金融创新产品相继落地。2025年,深圳牵头组建"全国蓝碳交易联盟",已有120多家机构参与,标志着生态价值转化进入国家战略层面。 国际合作展现中国担当。全球首个政府间红树林保护组织——国际红树林中心在深圳成立,目前成员国已达20个,覆盖全球主要红树林分布区。该中心正在制定十年战略规划,推动全球湿地保护事业发展,展示了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深圳的实践表明,通过法治保障、改革创新和市场机制,可以实现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展望未来——只有坚持生态优先——实施更严格的保护措施,才能在城市发展中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