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基层司法的作用日益凸显。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陈志君在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指出,深化协同共治、推动定分止争,已成为当前法院工作的重要课题。该表述背后,反映了四川法院对基层矛盾纠纷处理规律的深刻认识。 从问题导向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特征。传统的诉讼解纷方式虽然权威有效,但往往耗时较长、成本较高。如何让群众更便捷地获得司法服务,如何在矛盾激化前就予以有效化解,成为摆在基层司法工作者面前的现实课题。 四川法院的应对之策是深耕源头治理、优化便民服务。这意味着将司法工作的重心前移,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预防,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介入。综治中心、人民法庭等基层司法单位成为这一战略的具体承载者。这些扎根一线的司法阵地,不仅承担着传统的诉讼职能,更成为了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从实践效果看,四川法院在协同共治上已交出亮眼答卷。通过与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了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司法与行政相协调的解纷格局。人民法庭深入村镇、社区,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专业的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这种做法既减轻了群众的诉讼负担,也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 基层司法阵地之所以能够起到"神经末梢"作用,在于其具有独特的司法力量和温度。司法的力量体现在权威性和公正性,确保解纷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司法的温度体现在人文关怀和服务意识,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这种力量与温度的结合,为四川社会治理给予了新的内涵。 从前景看,随着基层司法工作的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机制将更加完善,基层司法阵地的作用将更加凸显。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利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让法治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
基层法治的温度与力度体现在每一件具体纠纷的解决中。把矛盾化解在源头、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既是工作方式的改进,更是治理理念的提升。未来要继续深化协同共治机制建设,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知,为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