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特别强调了法院怎么多用招子化解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纠纷

中新社记者张素在北京报道,在8月12日刚发出第一批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没几天,中国最高法又在8月18日给了第二批。这次特别强调了法院怎么多用招子化解企业跟政府之间的纠纷。从2022年算到2024年,全国各地法院受理的这类一审案子大概占了全部行政一审案子的8%。负责最高法这一块的人说,法官们是在通过给有道理的案子下判决,加上使劲儿调解行政争议,来推动这事的。 这回有个“某中药材行诉湖南省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财物及行政赔偿案”的案例挺有意思。当时湘潭市监局把违规药品给扣押了很久,时间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说这个扣押违法了,还勒令湘潭市监局采取补救措施。后来大家把问题摊开来讲,达成了和解。市监局把一些烂了的药给销毁了,药店那边也好好整改了自己。当地政府也网开一面,允许这家店去搞大型中药材产业园的建设和经营。 最高法觉得这判得挺好,既让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行政部门负了该负的法律责任,帮了企业一把;又尊重了监管部门的专业判断和执法权,把企业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两头都顾住了。 还有一个“某文化传播公司诉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制拆除设施案”也让人看到了希望。这公司跟公路局签了协议,花了钱修了公交站亭和站牌,运营了好些年了。区住建局偏偏硬把这设施给拆了。法院判这拆除行为是违法的。在后面的赔钱案子里,公司提出的财产诉求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最后纠纷也就彻底解决了。 最高法提了个醒说,民营企业的信任很重要,这关系到企业能不能干好活。一般情况下除非是真的公共利益需要动一下过去批过的好处权,否则政府不能随便改;如果真要改的话,也得依法把受益人因为信你产生的损失给补上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