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律既让人害怕又能起到教育作用的典型例子

1月1日那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生效了。这部管社会治安的重要法律,它的修改内容很快就在实际办案中见了真章。最近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办的一个案子,就是新法既让人害怕又能起到教育作用的一个典型例子。1月3号,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梧阔派出所接到报警,说有两个孩子凌晨在外面被人拿家伙追打受了伤。警察接到消息赶紧出动,仔细一查,当天晚上就把吴某、彭某、李某这三个嫌疑人给抓住了。原来这三个人刚满15岁,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看不惯受害人,就开着电动车撞人家,还拿着家伙追着打,最后把人家打成了轻微伤。 这事儿明摆着是寻衅滋事,把公共秩序给破坏了。但怎么处理这几个小涉案未成年人呢?这就得看新法到底管不管用了。平时大家都以为“没到16岁就不用坐牢”,这是个大误区。有些孩子甚至觉得法律是他们的保护伞,让他们敢随便乱来。新法律就是要纠正这种误解。 过去那种“一刀切”不管不问的做法没有了,现在有了更细致的规定。法律说如果孩子犯的错很严重、影响很坏;或者一年里老是犯错还不改过;那就能对他们执行行政拘留。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的法律科负责人说了,吴某他们在公共场所拿着家伙打人致伤,情节确实很恶劣。 所以按新规定,警察给这三个孩子定了13天的行政拘留。这处罚严格遵守了法律,罚得也不算重不轻。不过光罚还不算完。警察把这三个人送去专门学校矫正教育了。这就体现了我们国家对孩子一贯的方针:既要教育感化他们,又要把他们救出来。 光吓唬人不行得治根儿。一方面让他们明白法律不能碰;另一方面把他们送去学校好好改改毛病。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法律是会变的;警察要按规矩办事;对付未成年人不能光靠打或者光靠养;最主要的是让大家知道要学法守法。 这个案子虽然是个例,但反映出来的新法用法和执法思想的改变很有普遍意义。现在的法律对未成年人更精准、更严厉了,这说明我们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越来越好了。既保护好孩子又守住底线,法律变得更好了。只要坚持法治的刚性再加上教育的温情,才能更好地保护年轻人和维护社会的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