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作为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拥有114所高校、6家中国科学院驻辽机构、21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和59位两院院士,科教资源丰富。
然而长期以来,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的问题制约着该省创新发展。
调研显示,大量科研成果滞留在实验室,未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科研人员存在"两怕"心理:一是"怕失误"被问责,担心转化失败要承担责任;二是"怕触线"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这种顾虑导致科研人员对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创新活力未能充分释放。
针对这一痛点问题,辽宁省科技厅在最新出台的《优化提升科技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中,专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条款,并配套出台详细的工作指引。
政策明确规定,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履行民主决策、信息公开、合规管理等程序,且不存在谋取私利、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情况下,即使转化项目因技术路线或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未能达到预期或失败,经认定后可依规免责。
这一制度创新具有多重积极影响:首先,为科研人员划定了"安全区",消除了后顾之忧;其次,通过将免责机制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政策打通,形成了完整的激励链条;最后,有助于推动科研人员从"要我转"到"我要转"的转变,真正激发创新活力。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辽宁省科技厅将开展全覆盖宣讲培训,推动各单位制定实施细则。
同时,该省已创新性地选聘133名"科技营商环境监督员",对项目评审、经费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并建立干部下沉一线调研服务机制,形成"企业评价、社会监督、部门联动、快速响应"的闭环管理。
从长远来看,这一系列举措将有力推动辽宁省科技创新生态建设。
在当前全球科技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如何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潜能、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已成为区域创新发展的重要课题。
辽宁的创新实践,为其他地区破解类似难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制度创新是破解发展难题的关键所在。
辽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体现了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改革精神。
这一探索不仅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更为全国科技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期待更多地区能够因地制宜推出类似举措,让科技创新真正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