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疙瘩”是个邻里闹矛盾的事儿

今年头一回,柳河县法院遇到了一桩“冰疙瘩”。说是冰疙瘩,其实就是一个邻里闹矛盾的事儿。肖某开着没上牌的三轮车在村里溜达,谁承想就把突然跑出来的四岁女孩王某给撞了。那小姑娘倒是没啥大问题,可她妈妈不依不饶,非得让肖某掏全额医药费。肖某呢,手头紧巴巴的,心里还憋屈着呢,觉得责任不在他,两边咋说都不通,最后只好去法院告状了。 表面上看,这是个赔钱的官司;往深了想,是因为双方心里都憋着股火儿,谁也不让步。这疙瘩到底咋解?其实跟法律责任清不清楚没啥关系,多半是因为大家都觉得自己没错。肖某觉得是孩子突然冲出来他才反应不及;家长看着孩子心疼,就顾不上自己没看好孩子这档子事儿。在村里这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地方,要是光靠判罚来定个数,虽然能把账算清楚,可心结还是打不开,没准还会把老账都翻出来。 这种事儿要是搁那儿不管坏菜了。一来当事人不服气可能会越吵越凶;二来司法的威信也会受影响。特别是农村的赔偿纠纷,往往扯到家里的底裤薄厚和别人的指指点点。单纯裁定一笔赔偿金很容易“判完了事”。 柳河县法院的法官这回出了个主意:先别死抠文书上的理儿,多去乡里走走看看。他们把村委会的人还有亲戚朋友都拉过来帮忙说话。法官从法律、人情、难处这几个方面反反复复地谈,教大家学会换个角度想问题。经过十多回打电话、好几趟面对面聊下来,家长慢慢明白是自己看孩子看不住了;肖某也服软了说愿意出点合理的钱。最后双方的手一握,这事算是了了。 这事儿办得漂亮。今后处理类似的纠纷就有了好样板。现在咱们国家正琢磨着多搞些解决矛盾的路子。在农村这种讲人情味儿的地方,把法律讲明白再加上点儿情感疏导的调解方式往往效果更好。以后基层法院得好好利用离老百姓近的优势,把冷冰冰的法条跟热乎乎的乡土人情揉在一块儿用。 判决书能写清责任义务;一次调解不光把案子结了,还把那层窗户纸给捅破了。柳河法院的例子告诉我们:司法工作不光是运用法律的技术活儿;更是沟通感情、帮忙把大家都弄到一块儿的艺术活儿。如今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呢;基层的法官们正在用脚去丈量老百姓的心思;用真心去化掉那层坚冰;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具体案子里;既有法律的硬气;更有人情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