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小伙租车被罚2700元

19岁的小江刚满18岁不久,因为工作需要,2月底到3月初他先后三次在江西叁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车。第一次是2月24日,他租了辆车,租金578元,押金2000元,一共花了2578元。开了一天车后还回去,公司说车辆有违法记录要过几天才能处理,答应5天内退押金。2月25日他又租了辆车,租金700元加押金2000元,这次也是给了2700元。结果又是等了5天没退钱。到了3月2日和3月3日,他又租了一辆车。3月3日凌晨他开车不小心闯了红灯,被记6分并罚款100元。还车时他告诉公司说自己驾驶证还有12分,想自己去处理扣分问题。但公司告诉他车辆行驶证在总公司,不让他自己处理。 到了3月4日小江问为什么第二次的押金还没退,公司说因为第三辆车还没处理完违法记录,就把两笔押金绑在了一起不退。3月5日他又去公司催问,对方还是以违法没处理好为由不还钱。小江又提出要用自己的驾照扣分被拒绝了。公司说这车辆有很多违法记录,不能用别人的驾照扣。最后公司直接从押金里扣掉了1800元(每分300元),再扣掉100元罚款后退还给他2100元。小江觉得这不合理:明明是他开车闯红灯应该自己承担扣分责任。他去找了警察和市场监管局反映情况,但得到的回复是让他去法院起诉。 3月9日记者联系到叁玖公司,工作人员说因为他们出租的车大多是买来再出租的来源复杂,车辆绑定的是固定的驾驶证。有些车会有很多违法记录导致绑定的驾照分不够用,所以租车前他们都会告知客户:如果发生违法扣分就要按每分300元从押金里扣除。小江租车时他们确实提前告知了这些规定。工作人员给记者看了一份发给客户的注意事项,上面写着每车每天限300公里行驶、送取车免费等内容,还有一项特别说明:“因有些车辆可能超证(意思是绑定了固定驾驶证),不支持自行提供驾驶证扣分,违法按300元1分处理。” 对于这起纠纷律师张晓静表示核心矛盾不是欠钱不还而是公司设置的处理障碍。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违法记分有专属性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公司强制找“黄牛”处理并收费的约定可能无效。买分卖分是违法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代替他人扣分要受处罚。 虽然这次纠纷主要在于公司的处理方式涉嫌违法侵犯小江的权益,但公司因为租车人违法未处理导致的损失也有权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