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最近大家伙儿最容易碰上个糟心事,还得是打钱的时候看错了数字。明明是要转给老张,一按错键,1000万就不翼而飞了。那钱就像长了脚似的,直接跑到了一个账户里,这倒霉催的账户早被法院贴上封条了。更让人抓狂的是,这钱还立马被冻结住了,连排队拿普通债权都没咱的份。别急,先听听这两个真实发生过的案例,看能不能把咱们的钱追回来。 先来看第一个案子,是辽宁高院判的。那是在《山东佳农诚信果业有限公司、朗业发丙(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二审民事判决书》(2019)辽民终1033号里说的:“只要银行账上显示这笔钱在谁的名下,法律就认定是这人的。” 咱们佳农公司把1000万转给了东大公司,结果就是这情况。法院觉得钱一旦到了对方账户就算交付了所有权,你再去提什么“我转错了”也没用。后来佳农公司打官司虽然调解了,但因为是法院查封后才出的结果,还是没把钱要回来。所以啊,要是想走这条路只能等着分那点普通债权了。 再看另一个案子,最高法的裁定给出了新路子。在《刘玉荣、河南省金博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322号里提到:“账户被冻结并不代表钱就被占有了。” 元恒公司把1.5亿元转给了金博公司,法院查清楚了这笔钱其实还没到对方手里。既然钱都没拿到,“占有即所有”就不成立。这时候只要直接找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就行了,比去打不当得利的官司省事多了。 那咱们到底该咋选呢? 要是对方欠的债不多或者你能拿出实打实的证据证明转错了,就先把不当得利的诉讼打下来拿到生效裁判再说。拿着这份裁判文书去执行法院提异议被驳回后还能接着打官司要回来。不过要是账上还有很多其他债主在等着分钱的话,这条路可能就不太行得通了。 要是对方负债累累根本分不到多少钱头上去,还是直接提执行异议更稳当点。只要能证明这1.5亿元是你的(比如有聊天记录备注说转错了),直接去法院主张所有权让冻结解除就行。 不管是走哪条道儿都得把证据链搭扎实了。平时转账最好把备注填清楚点;要是发现转错了赶紧跟对方联系留好记录;要是有合同发票这些能证明是预付款的材料也得一并拿出来跟法官好好说道说道。 说到底还是那句话:小心使得万年船!打钱的时候眼睛擦亮了看清楚再点按钮。实在不行就多找律师朋友请教请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