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折合3407万余元,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张天峰一审获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日前,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天峰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和宣判。

这起案件涉及国家烟草专卖局高层,反映出烟草系统反腐工作的重要进展。

张天峰曾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陕西省榆林市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位。

正是凭借这些职务上的便利,他在长达近20年的时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贪污活动。

经审理查明,张天峰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职工录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07万余元。

这一数字之大,充分说明其贪污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长期性。

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案件的具体情况。

张天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表现出较好的认罪态度。

同时,他积极配合追赃工作,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这些因素都成为法院从轻处罚的依据。

最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规范严谨。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充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

张天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充分体现了司法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

烟草系统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部门,其廉政建设关系到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张天峰案的查处和宣判,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表明无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违法违纪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这对烟草系统乃至其他行业的党员干部都是一次深刻的警示。

张天峰案的审判再次印证“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铁律。

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任何试图以权谋私的行为都难逃法网。

此案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对全体公职人员的深刻警醒:唯有恪守廉洁底线,方能行稳致远。

反腐败没有休止符,唯有坚持制度约束与思想教育同向发力,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