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城市道路通行秩序与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大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近日发布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明确将于2026年2月1日0时起在相关道路启用技术监控设备,并在全市范围内新增无人机视频记录设备。
公告提出,相关设备启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遵循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提示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文明出行。
问题层面看,当前城市交通运行中,闯红灯、压线变道、导向车道不按规定行驶、违反指示标志标线、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易诱发路口冲突、追尾剐蹭等事故;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群体出行规模扩大,部分路段在信号灯路口的逆行、闯灯、越线停车等现象仍然存在,影响机非分离秩序与路口通行效率。
在高速公路及相关通道,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违停等行为也对通行安全和应急救援构成隐患。
上述问题叠加,使得“重点路口、重点时段、重点违法”的治理需求更为突出。
原因分析上,一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出行需求持续增长,路口与主干道承载压力上升,少数驾驶人存在抢行、侥幸心理;二是部分违法具有“瞬时发生、流动性强”的特征,单靠路面警力巡控难以做到全时覆盖;三是新业态配送、夜间出行等带来通行节奏变化,停车秩序管理难度增大。
以技术手段强化发现与取证能力,是提升执法精准度、提高守法成本的重要路径。
影响方面,技术监控与无人机取证的投入,将在三方面产生直接效应:其一,对闯红灯、逆行、违反标志标线等高风险违法形成更强震慑,减少路口冲突点,提高通行秩序;其二,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抓拍,有利于推动机非各行其道,降低混行风险,提升路口通行效率;其三,无人机视频记录设备对违停、占用应急车道等“点状高发”行为可实现灵活巡查与快速固证,弥补固定点位覆盖不足,提升治理的机动性和时效性。
与此同时,公众对治理透明度、取证规范性、告知提示充分性也将提出更高期待。
对策层面,公告明确了抓拍取证的主要违法类型:在机动车方面,重点包括通过交叉路口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灯控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标线标志通行、在高速公路与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逆向行驶以及违反禁止标线等;在电动自行车方面,重点包括不按信号规定通行、逆向行驶、遇停止信号仍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等;在无人机取证方面,则覆盖不按规定停车、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逆向行驶以及非紧急情况下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等。
上述措施体现出“聚焦高危违法、兼顾秩序治理、线上线下协同”的治理思路。
为确保治理成效与社会感受同步提升,还需在执行环节进一步强化三项工作:一是持续完善路口与路段交通组织,优化信号配时、导向标识和渠化设计,让守法更顺畅、违法更难行;二是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群体的普法宣传与安全教育,推动佩戴头盔、按道行驶、遵守信号成为自觉;三是严格规范取证、告知与申诉渠道,做好设备设置公告、提示标志设置、证据保存与复核程序,保障执法公正与公众知情权。
对高发路段可同步开展“工程治理+秩序整治”组合拳,形成治理闭环。
前景判断上,随着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在交通管理中的应用深化,城市交通治理将更强调精细化与协同化:一方面,通过固定监控与机动巡查相结合,提高违法发现率与处置效率;另一方面,借助数据分析锁定事故隐患点位与违法高发时段,推动从“事后处罚”向“源头预防”延伸。
预计在严格规范执法、持续优化交通组织的前提下,重点路口的守法率和通行效率有望稳步提升,事故风险将进一步下降,城市道路运行将更加安全有序。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
大连市公安部门此次启用新型交通监控设备,是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的具体践行。
随着这些先进监控手段的投入使用,相信能够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降低事故风险。
但从根本上说,交通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把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这才是建设更加美好城市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