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咱们江西景德镇这边,今年1月9日搞出了一场交通肇事案,结果1月9日那天,一个叫廖某宇的开车撞人,把一个31岁的男人、一个30岁的女人还有她怀里还不到1岁的婴儿都给撞没了。这事儿闹得挺大,后来法院就把这事拿出来判了。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查清楚了廖某宇是情绪失控才开车撞人的,不过他撞完之后自己也跑了,后来又主动去自首了。法院看了这些情况,就把自首的情节给考虑进去了。最后法院给廖某宇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案子判完以后,大家对这个结果有点看法。有的人觉得给个“死缓”有点轻,毕竟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人,跟造成的危害比起来好像有点落差。其实大家伙儿也不是专门来挑刺儿的,主要是现在大家都挺关心公共安全的。开车是个公共空间的事,直接关系到大家的命。公众希望通过司法惩罚来吓唬吓唬人,让大家开车的时候规规矩矩、尊重生命。 法院的判决肯定是要合法的,还得体现公平正义。如果大家觉得判得不公平了,可能就会对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产生怀疑。所以说在这个案子里,社会舆论都在琢磨:像这种造成重大伤亡的交通肇事行为,到底该怎么判才合适?怎么才能让法律更好地保护公共安全? 法院除了依法判决之外,还得给老百姓解释解释怎么判的。有时候法官的专业判断跟老百姓的想法可能不太一样,要是能多跟大家说说理、沟通沟通,就能让大家理解判决的依据。 现在法治建设还在深入推进呢。对于那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案子,司法机关在判刑的时候不光得照着法律来办,还得拿出来当作典型案例吓唬吓唬人。这样能推动社会上形成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的氛围。 这次“1·09”案的一审判决引发的讨论很热烈,这说明社会对公共安全和司法公正都挺关心的。以后在做判决的时候得兼顾法律理性和社会期待才行。如果能把司法和社会沟通的机制搞得更顺畅点,就能更好地保障公共安全。只有这样才能让全社会形成一起建设、一起治理、一起享受的安全格局,让大家在每一件事上都能感觉到公平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