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明确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 地方保护等突出问题将被强化规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31日举行月度新闻发布会,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展与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作出回应。

会议指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既要集中攻坚,也要久久为功。

近年来,在各方推动下,统一大市场的制度框架和基础性安排不断完善,支撑市场高效运行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形成。

但与此同时,一些长期积累的堵点卡点仍然存在,部分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需要进一步破除。

一是问题仍较突出,表现为“准入不一、要素不畅、行为不规范、执法不统一”。

在市场准入方面,部分地方仍以隐性门槛、差异化规则等方式设置区域壁垒,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现象屡禁未绝。

在要素配置方面,资源配置中市场决定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资金、土地、劳动力、数据等要素跨区域流动仍存在摩擦成本,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有待提升。

在地方政府行为尺度方面,少数地方招商引资存在不规范做法,个别政策承诺与执行边界不清,影响公平竞争。

在监管执法方面,不同地区处罚事项规定与裁量标准仍存差异,“同案不同罚”等现象削弱市场主体预期稳定性。

此外,财税、统计、政绩考核等制度安排与统一大市场要求的适配性仍需提升。

二是原因具有多重性,既有利益驱动,也有制度惯性与能力短板。

一方面,在经济承压与发展竞争背景下,部分地方仍倾向于通过“护本地、挡外来”巩固税源与就业,形成短期化、局部化的政策选择。

另一方面,一些规则制度仍存在“多头、分散、差异化”特征,导致执行口径不一、监管协同不足,给地方“变通操作”留下空间。

再者,部分地方在吸引投资、服务企业上仍沿用传统思路,重优惠轻规则、重引进轻培育的倾向未完全扭转。

加之跨区域执法协作、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等机制仍需完善,使得违规成本偏低、纠偏效率不高。

三是影响不容低估,直接关系国内大循环畅通与高质量发展成色。

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抬高了企业经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限制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分工,削弱全国范围内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进而影响产业链供应链效率与创新扩散速度。

招商引资不规范容易引发“政策洼地”式竞争,导致财政负担加重、投资决策扭曲,甚至形成不公平竞争。

监管执法标准不一,则会加剧企业合规不确定性,影响投资预期和市场信心。

长远看,若任由壁垒反复出现,不仅不利于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建设,也会弱化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释放。

四是对策强调“立破并举”,以制度供给与严格监管双轮驱动推进纵深治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将推动把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规则“立起来”。

包括推动出台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研究制定促进招商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地方因地制宜探索高水平招商引资新模式,从“拼优惠”转向“拼环境、拼规则、拼服务”;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以法治化方式增强制度刚性与可预期性;同时推动健全有利于市场统一的财税体制、统计核算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使地方发展导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率与公平。

在“破”的方面,将持续整治不利于统一大市场的障碍掣肘,聚焦违规返还财税奖补、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问题,提升治理的精准性与穿透力。

发布会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广泛征集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问题线索,适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已约谈相关地方,下一步将继续强化规制力度,对性质恶劣的情形将转有关方面严肃问责,形成警示震慑,推动各地真正把“统一规则、统一竞争、统一监管”的要求落到实处。

五是前景判断在于“把规则立稳、把边界划清、把预期稳定”。

业内普遍认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入更重“制度细化与执行一致性”的阶段:一方面,清单化管理与条例化保障有助于提升政策透明度和可执行性,压缩地方保护的操作空间;另一方面,通过统一裁量基准、加强跨区域协同监管,有望减少执法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增强企业跨区域经营信心。

随着财税、统计与考核等配套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地方发展竞争的重点将更聚焦于营商环境、公共服务、创新生态与产业链配套能力,推动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可以预期,统一大市场建设将更强调常态化治理与长效机制,既要严查个案,更要完善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既是破除体制机制沉疴的手术刀,更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孵化器。

当改革从"立柱架梁"迈向"精装修"阶段,如何平衡区域竞争与合作、短期阵痛与长期红利,考验着治理智慧。

这场深刻的市场体系革命,终将重塑中国经济的底层运行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