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多发,持续引发社会关注。虽然我国法律法规早已将殴打、辱骂、恐吓等行为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但实际治理中仍存在惩戒力度偏弱、学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尤其是对未满14周岁的欺凌者,受年龄限制往往难以适用行政处罚,导致少数未成年人把年龄当作“挡箭牌”逃避责任,甚至滋生侥幸心理。 原因:长期以来,校园欺凌治理主要卡在两处。一是矫治教育体系不够完善。法律虽明确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措施,但社会服务、社会观护等配套机制落地不畅,难以形成持续有效的教育与纠偏。二是学校责任落实不实。个别学校出于“怕麻烦”“求平息”的考虑,对事件遮掩或轻描淡写处理,缺乏清晰、公开的处置流程与监督机制。 影响:新法实施意味着校园欺凌治理深入走向法治化。一上,明确欺凌行为的治安管理处罚属性,增强对欺凌者的法律约束;另一方面,细化学校的报告与处置责任,推动学校完善内部治理。另外,新法强调矫治教育,有助于补上对低龄欺凌者处置与教育的短板,更好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策:推动新法落地需配套推进。首先,加快完善矫治教育实施机制,明确适用情形、执行标准以及监督评估方式,并将专门教育学校纳入分级矫治体系,形成可操作的闭环。其次,学校应依法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吸纳校领导、教师、家长及校外专家参与,建立公开、规范的认定与处理程序,避免“内部消化”。最后,健全申诉与复查机制,确保处理过程与结果经得起检验,切实维护被欺凌学生的合法权益。 前景:随着新法实施,校园欺凌治理有望从“事后追责”更多转向“事前预防”。未来,随着矫治教育体系逐步健全、学校责任进一步压实、社会共识不断凝聚,我国有望形成更科学、更可持续的校园欺凌防治网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安全的环境。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施行,为校园欺凌依法治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法律效果取决于执行,制度成效取决于落地。从条文到实效,还需要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协同发力。只有完善矫治教育体系,推动学校欺凌治理委员会真正运转起来,建立多元、专业、透明的认定与处置机制,才能形成保护未成年学生权益的长效防线,让校园更安全、更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