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莲塘口岸截获特大濒危砗磲制品走私案 涉案物品逾4400粒

近日,莲塘海关进境客车检查中,通过机检设备发现一辆黑色私家车行李物品图像异常。经查验,海关关员在司机行李袋内发现大量用透明塑料密封袋装着的白色圆珠,以及用这些圆珠制成的手串饰品。这些物品表面光泽度高,透光观察可见内部具有明显的层状结构。 海关随即将样品送交广东鹏海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结果表明,这批白色圆珠均为砗磲科濒危动物的制品,总计4443粒。砗磲因其独特的生物学特性和美学价值,长期成为非法贸易的重点对象。 砗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根据我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除合法持有进出口证书外,均禁止贸易、携带、邮寄砗磲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本案中,涉案人员未能提供任何合法许可证明,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国家濒危物种保护法律的违法行为。 这起案件的查获至关重要。一上,它反映出濒危物种走私问题仍然存,不法分子通过进境客车等隐蔽方式运输濒危制品,试图规避监管。另一上,海关部门通过先进的机检技术和专业的鉴定手段,有效阻止了濒危物种的非法流动,维护了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底线。 砗磲等海洋生物资源的过度开采和非法贸易,不仅破坏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也威胁到这些物种的生存繁衍。我国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缔约国,濒危物种保护上承担着重要的国际责任。 海关部门提醒出入境人员,应充分认识濒危物种保护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涉及的法律规定。任何形式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的非法携带、贸易行为都将面临法律制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违法者可能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守护生物多样性需要执法部门在国门一线严把关口,也需要每一位旅客在消费与携带行为上守住法律底线;把濒危物种制品当作饰品或纪念品,看似微小选择,实则可能影响生态保护的最后一环。依法通关、理性消费、拒绝非法买卖,才能让对自然的敬畏真正落到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