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光照亮成长之路——河南信阳平桥区法院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以法治教育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线

问题——未成年人法治观念薄弱与风险场景交织。

开学季是学生集中返校、校园秩序重建的关键节点,也是安全教育与规则意识重新“上弦”的重要窗口。

近年来,校园欺凌、网络不当接触、交通与溺水等意外风险仍时有发生,一些学生对行为边界、侵害识别和求助路径不清晰,容易在“围观”“起哄”乃至盲从中卷入纠纷,甚至造成长期身心影响。

如何在校园内把法律知识转化为可操作的安全能力,成为基层治理中的现实课题。

原因——法治教育需要更贴近儿童认知与真实场景。

小学生处于规则意识形成期,辨别能力与风险预判能力相对不足,面对同伴冲突、网络信息诱导等情形容易“凭感觉行事”。

同时,校园法治教育若停留在条文灌输,难以与日常生活连接,学生记不住、用不上。

法治资源如何以更适配的方式进入课堂、进入情境,是提升教育效果的关键。

影响——普法前移有助于降低校园风险、夯实治理基础。

3月9日,平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法治副校长张陶冶走进平桥区第九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围绕“守住底线”“分清边界”“安全自护”“学会用法”四个维度,结合小学生年龄特点,通过通俗表达和案例提示,讲清校园欺凌的危害与防范要点、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责任规定,以及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防溺水等常见风险防控常识。

此类宣讲把“风险识别—后果判断—正确处置—依法求助”的链条讲明白,有助于推动学生从“知道”走向“做到”,也有利于学校将安全管理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

对策——以制度化协同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业内普遍认为,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学校、家庭、司法机关与社会力量共同发力。

法院系统参与校园普法,一方面可将真实案例转化为警示教材,以“身边事”讲清“法理情”,提升教育触达率;另一方面也能帮助学校完善欺凌预防与处置流程,明确告知、报告、干预、帮扶等关键环节,形成可执行的闭环机制。

与此同时,普法内容需坚持分层分类:对低年级强调规则与安全习惯,对高年级加强权利义务、网络边界、证据意识与求助渠道,引导学生既不做欺凌者,也不做旁观者,遇到侵害敢于求助、善于求助。

前景——从“一堂课”到“常态化”,让法治信仰扎根成长。

平桥区法院表示,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推动“送法进校园”活动走深走实。

下一步,可在常态化宣讲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模拟法庭、法治主题班会、家庭教育指导与心理支持联动等方式,把法律知识融入校园治理细节;同时加强与教育部门、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单位协作,形成“预防—发现—处置—修复”一体化保护网络。

随着法治副校长等机制持续发挥作用,校园法治教育有望从阶段性活动升级为体系化建设,更有效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信阳平桥区的实践表明,法治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通过司法与教育的有机衔接,方能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

当遵纪守法成为年轻一代的行为自觉,我们距离真正的法治社会也就更近了一步。

这不仅是司法部门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形成育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