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了吗?2018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经明确回应过网友的咨询,说明了平衡车和滑板车这类设备,既不是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它们缺乏转向灯和刹车灯等安全装置,最高时速还能达到20公里以上,特别容易失控。结果你看,2021年上海闵行区有个骑平衡车的人闯到了机动车道上,被撞得直接身亡。2022年杭州滨江区也有一起事故,一个人骑着平衡车和电动车相撞,受了重伤。这就好比在南京发生的那一起,2月初在江宁区横溪街道,有个叫王某的人骑着电动平衡车过马路,根本没看两边的情况就直接横切到机动车道上,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私家车。王某摔得挺严重,车也受损了。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江宁区大队接警后很快就到了现场调查,通过看监控、询问当事人,最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判定王某要负全部责任。 你想想看,这些新兴的代步工具虽然受不少市民喜欢,但法律上对它们怎么管理确实是个难题。警察也说了,这种设备既不符合机动车的安全标准,也不能归到非机动车里头去。现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第一是有些商家宣传的时候把平衡车说得特别神奇,好像是“神器”一样,故意弱化法律风险;第二是用的人特别是那些年轻人不懂交通规则;第三是城市里的监管跟不上。现在北京、上海、南京这些地方的交警都在查这些问题呢。 这次南京交警给王某定全责挺坚定的,这就给全国各地处理这类事情做了个好榜样。从公共安全的角度看,平衡车上路的隐患太多了:一是骑的人自己不安全,一旦出事往往是受伤最严重的一方;二是扰乱交通秩序,动不动就突然变向或者急停;三是出了事故责任很难认定,以前有的司机因为没注意到平衡车而被判次要责任,这对警示作用反而有削弱。所以这次把责任全推给王某很重要,它告诉大家任何新出来的交通工具都得在法律的框架里好好用。 等到了智慧出行的时代,相关部门肯定得赶紧把这些新兴交通工具的管理分类办法完善好;生产厂家也得在产品说明书上加上醒目提示“禁止上路”;咱们每个在路上的人更要记住:马路可不是游乐场,安全红线绝对不能碰。只有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技术创新一起进步了,才能真正把城市交通的安全屏障给筑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