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最近搞了个终审判决,说婚外情给第三者送东西是违法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这个案子,弄得大家都在议论纷纷。事情是这样的:有个人叫沈某,他跟金某是1999年7月结的婚,生了两个孩子。但是金某在2015年的时候跟陶某搞上了婚外情,然后就在这几年里给陶某送了价值1900多万的东西。金某2022年5月去世了,他的老婆沈某和孩子在整理遗产时发现了这个事,就跑到法院告陶某。 一审法院查清楚了:这1900多万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赚的钱都算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权利去处理。金某没经过老婆同意就把这么大笔钱给第三者了,这既违反了夫妻间要忠诚的规矩,又把老婆那份财产给霸占了。再加上是婚外情关系送的东西,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家庭伦理。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法官还特意说了,陶某在这期间还给金某转回了540多万块钱。所以判决的时候把这笔钱给扣掉了,最后让陶某退给沈某1400多万块钱。 陶某不服气一审的判决,就跑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了。二审法院说核心就是这几个问题:婚外情送东西是不是有效?陶某到底应不应该把钱还回去?法官认为婚姻关系是法定的、排他的,夫妻要互相忠诚。金某明明有老婆孩子还去搞婚外情送钱给第三者,这种行为不管从哪方面看都是不对的。 大家都知道夫妻共同财产是不能随便乱动的。如果不是因为日常开销要花大钱去处理夫妻财产的话,夫妻俩就得商量着来才行。金某私自拿这么多钱送人肯定不行。陶某明知金某有老婆还收他的钱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法官最后解释了为什么要这么判:司法裁判不光是为了解决纠纷还得引导社会风气啊!这次判决是告诉大家要维护婚姻忠诚、保护家庭稳定。这个案子很有代表性。最近社会上这种涉及婚外情送钱的案子不少见。上海法院这次明确了三个原则:婚外情送的东西因为违反公序良俗所以无效;一方随便动重大共同财产法律不保护;第三者因为不正当关系是拿不到好处的。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这次的终审判决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在处理家庭纠纷的时候总是保护合法婚姻、维护家庭稳定的态度。这个判决不仅解决了一个具体问题还给大家划清了法律的界限。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多宣传这种典型案例能让大家更懂法、更遵守法律规范的行为。司法裁判在保护财产的同时也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