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发生在3月18日的事,浙江嘉兴广播电视台的《小新说事》报了个大新闻。嘉兴平湖独山港一家企业的员工范先生来找麻烦了,他年收入有五六十万,结果因为借钱的事儿被公司给开了,还去起诉公司要求赔偿240多万。范先生说是跟同事借的钱是私事,公司不该插手。虽然裁决还没出来,但他还是把事情经过讲给记者听了。原来他把钱给了校友去投资,结果血本无归,没办法才找了30多位同事凑了200多万应急。因为大家关系好互相都信得过,借钱的时候也没写欠条。 这家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柯先生说,范先生是他们部门的经理助理,属于公司的高层班子成员之一。公司在去年三月就发现他在部门里借钱的问题了。一查才发现他找了36个人借过钱,花样还挺多,有的同事没钱他还教人家用手机贷款借给他用。还有的是借了还、还了再借。他们后来才知道,范先生借的钱根本不是拿去做生意或者投资的,而是拿去买彩票了。 这还不算完,柯先生还透露说除了私下里搞借贷活动外,范先生还干过窥探公司机密的事。他偷偷登录同事的电脑系统查看资料,并且把公司的人员信息资料都发到了自己的私人邮箱里。这可是重大违纪行为啊!经过工会讨论同意后,公司就给他发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主任给这事做了解读。他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的规定,要是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话,用人单位是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还不用赔钱的。范先生作为一个上级管理岗向多名下属借了超过200万这么多钱甚至教唆员工网贷出借他本人使用这都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公司内部的事扰乱了公司劳动纪律并且在经过警告后仍未整改这完全符合法律中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