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在2025年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各地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总局日前公布三起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监管部门维护食品安全的坚定决心。
据统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立案查处违法主体2581家,罚没金额达6964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4件。
这一系列数据背后,反映出食用植物油领域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监管执法的有力度。
从公布的三起典型案例来看,违法行为呈现多样化特征。
云南曲靖沾益区某企业将菜籽油掺入大豆油冒充纯菜籽油销售,利用临期橄榄油混合葵花籽油虚假包装,通过标签误导消费者,甚至冒用他人商标。
该案涉及掺假掺杂、虚假标注、商标侵权等多重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处以265.38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5年从业禁入。
更为严重的是,广西南宁某企业在食用植物调和油中添加含有苏丹红的"芝麻油调色剂",该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
这一案例表明,部分不法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铤而走险,严重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
陕西西安某企业的违法行为规模更大,在标称"纯正菜籽油"和"一级大豆油"中掺入棉籽油,违法所得高达2480.38万元。
该案不仅涉及金额巨大,而且持续时间较长,从2024年6月延续至案发,显示出违法行为的顽固性和隐蔽性。
分析这些违法行为的成因,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为降低成本、获取暴利而违法经营;二是食用植物油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企业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竞争优势;三是消费者对食用油品质识别能力有限,为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四是监管链条存在薄弱环节,部分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这些违法行为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掺假掺杂不仅欺骗消费者,还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风险;虚假标注误导消费选择,损害消费者知情权;添加有害物质更是直接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
同时,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对守法经营企业形成不公平竞争。
面对这些问题,监管部门采取了有力措施。
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企业严厉处罚,形成有效震慑;另一方面,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提高监管效能。
特别是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确保违法者受到应有法律制裁。
从处罚措施来看,监管部门不仅给予经济处罚,还采取了吊销许可证、从业禁入等措施,体现了"零容忍"态度。
这种综合性处罚手段,既能有效惩戒违法行为,又能防范违法者"改头换面"重新违法。
展望未来,食用植物油市场监管将更加严格规范。
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和全链条监管。
同时,将推动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升整个行业的规范化水平。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必须零容忍。
三起典型案例的查处既是对违法者的当头棒喝,更是对行业转型的倒逼推动。
当监管利剑与技术创新、社会监督形成合力,"舌尖上的安全"防线才能筑得更牢。
这不仅是市场秩序的维护之战,更是对"人民至上"理念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