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因电池质量问题败诉 子公司赔偿6444万元拖累业绩

问题:终审维持原判,质保与赔偿责任明确落地 龙洲股份3月31日晚发布公告称,控股孙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涉及的三起纯电动公交车买卖合同纠纷,已由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结果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生效裁判,中汽宏远需继续履行车辆动力电池等质量保证义务,并分别向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东莞市滨海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赔偿停运损失,合计金额6444.348万元。部分案件中,有关担保主体在担保限额内承担相应连带清偿责任。 原因:电池故障与容量异常衰减触发大面积停运,合同约定成为争议焦点 公告披露,上述纠纷源于2018年至2019年间的公开招标采购。东莞巴士、东莞城巴、滨海湾公交分别向中汽宏远采购250辆、422辆、166辆纯电动公交车,共计838辆,车辆配置锰酸锂动力电池并约定动力电池质保期为8年。车辆交付运营后,陆续出现电池故障、容量异常衰减等问题,进而引发车辆大面积停运。三家公交企业据此提起诉讼,核心诉求集中在继续履行质保义务、承担停运损失等。法院一审判令继续质保并支持部分停运损失赔偿,双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终审最终维持原判。 从行业背景看,新能源公交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电动化的重要抓手,运行工况复杂、充放电频次高,对电池一致性、热管理与寿命衰减控制提出更高要求。一旦关键部件出现批量性质量风险,影响的不仅是单车性能,更会放大为线路运力波动、企业运营成本上升等连锁问题,合同中对质保年限、责任范围与损失认定的约定,往往成为裁判判断的重要依据。 影响:索赔成本已计提但仍将拖累业绩,经营与声誉风险并存 龙洲股份在公告中表示,针对本次终审判决所涉车辆质量纠纷索赔费用,中汽宏远已在2025年度进行全额计提,因此判决结果对公司2026年度利润影响相对可控。不过,公司此前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9亿元至5.5亿元,亏损同比扩大;其中,中汽宏远相关事项预计对净利润影响约3.1亿元至4.3亿元,成为业绩承压的重要因素之一。 业内人士认为,公交车订单通常具有批量交付、集中运营特征,一旦售后问题集中暴露,将对企业现金流、后续订单获取与品牌信誉带来多重压力。同时,公共交通属于民生保障领域,车辆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城市运行效率与乘客出行体验,相关争议处理也更受社会关注。 对策:履行生效判决同时推进供应链追责,完善质量风控闭环 龙洲股份表示,将持续督促中汽宏远严格依照法院生效判决履行相关义务,并推动其就动力电池问题产生的售后维修费用及停运赔偿等,依法向电池供应商开展追偿,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从企业治理角度看,此类案件提示整车企业需深入强化“研发—采购—验证—交付—运维”全链条质量管理:一是对关键零部件供应商实施更严格的准入与过程审核,强化批次一致性与寿命衰减评估;二是完善质保与服务响应机制,建立故障预警、快速更换与备件保障体系,减少停运时间;三是优化合同条款与风险分担安排,明确质保责任边界、损失计算口径与争议解决路径;四是通过保险、担保与资金准备等工具,提升重大质量风险的财务承受能力。 前景:新能源公交“重规模”转向“重质量”,行业将加速优胜劣汰 随着新能源公交进入存量运维与更新换代阶段,市场竞争焦点正由“交付数量”转向“全生命周期成本与可靠性”。未来一段时间,动力电池安全、衰减控制、质保兑现能力将成为公交采购与运营评价的关键指标。对整车企业来说,能否在供应链协同、质量验证与售后网络上形成稳定能力,将直接决定其在公共交通领域的持续竞争力。对地方公交企业来说,也需要在招采环节更注重技术路线成熟度、质保兑现能力与运维保障方案,降低集中停运风险。

终审判决为纠纷划清了法律边界,也再次提醒行业必须把质量与责任落到实处。新能源公交的价值不仅在于低碳,更在于安全可靠、稳定运营。只有以更扎实的质量管理、更清晰的责任链条和更高效的售后体系作支撑,城市公共交通的电动化才能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