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在春节前开启了一场严查非法烟花爆竹的雷霆行动,期间捣毁了多个窝点,查获了大量危险物品。1月28日,潜江泰丰街道洪庙村的居民房内,682件成品烟花被执法人员搬出并没收。紧接着在2月2日,新阳社区的门面房又被查抄,37件成品被当场封存。同一天,渔洋镇七一村经举报查处后也暂扣了682件成品。2月14日,园林街道堤街超市里的6件成品被收缴。2月16日,江汉大市场超市的12件成品被扣。2月19日,广华寺街道的4家门店共查获50余件成品,4人因此受到处罚。潜江警方对举报线索的快速反应,展现了他们“不过夜”的铁腕执法力度。 在宜昌宜都的聂家河派出所民警走进超市时,发现20余箱烟花摆在收银台旁边,这处“定时炸弹”让老板后悔莫及。十堰茅箭区的民警在2月14日8时许检查废弃基地仓库时,发现黎某某私藏了1012箱烟花爆竹,随后他被行政拘留并罚款。 黄冈浠水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案,2名司机被拘留,274件烟花和2台车辆全部扣押。仙桃排湖派出所与交管大队在2月16日19时许联合设卡时,李某国驾驶面包车非法运输130余件烟花爆竹被当场查获。天门杨林派出所联合办事处巡查时在2月19日晚当场查获了11件成品储存点,程某因无证经营被行政拘留5天。 除了以上几地之外,武汉市江夏区纸坊派出所民警在居民楼里捣毁了一处“硝烟窝点”,收缴了16件非法烟花爆竹。经开区联合应急部门突击检查后抬出了400余件藏身电梯房的烟花爆竹。青菱派出所民警在路边查获流动贩卖点时发现后座塞满了烟花;洪山区的另一名“游击商”也被控制住了。 湖北公安强调十严禁守住安全底线:严禁在零售店周边燃放、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严禁超量储存和超高堆放、严禁店外销售和存放、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产品、严禁零售场所内使用明火、严禁混存混放、严禁无证经营一证多点、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严禁在禁放区域和易燃物周边燃放。 记住法规红线才能守住节日的欢笑与安宁。烟花再美也美不过平安;侥幸再省也省不掉责任。这次行动给所有心存侥幸的人敲响了警钟: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