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口岸查获夹带濒危陆龟入境,暴露违规携带活体动植物风险。
罗湖海关日前在对进境旅客实施监管时发现,两名结伴入境的男性旅客未按规定申报,刻意选择远离查验岗通道快速通行,神情紧张、举止异常。
关员随即依法拦截检查,在其上衣和裤子口袋内查获用纸巾包裹的活体陆龟13只。
后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11只为赫尔曼陆龟、2只为豹纹陆龟,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其中赫尔曼陆龟在我国无自然分布,属于外来物种。
原因——利益驱动与认知偏差交织,叠加“轻量化藏匿”增加执法难度。
从过往口岸查验实践看,濒危爬行动物体型相对较小、便于携带,成为个别人员“夹带闯关”的对象。
其背后既有非法交易链条的利润诱惑,也与部分旅客对濒危物种管控、生物安全法律要求认识不足有关。
此外,活体动物在运输环节易被用衣物口袋、随身包裹等方式隐蔽携带,增加了现场识别与拦截的难度,对海关监管的专业性、敏感性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不仅触碰国际公约与国内法律红线,更可能带来生态与公共卫生隐患。
濒危物种非法跨境流动破坏国际野生动植物保护秩序,助长黑灰产业链。
同时,外来物种一旦逸散或被弃养,可能在局部环境形成竞争优势,挤压本地物种生存空间,甚至引发生态失衡。
活体动植物跨境流动还伴随病原传播、寄生虫携带等风险,涉及检疫安全与公共卫生。
对口岸城市而言,通关密集、人流量大,更需要把好第一道关口,防止“看不见的风险”进入境内。
对策——坚持“依法监管+源头治理+社会共治”同步推进,形成闭环管理。
执法层面,应继续强化口岸风险研判与精准布控,针对结伴通行、刻意绕行查验区域、随身物品异常鼓起等可疑特征提升识别能力,提升现场处置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强与检验检疫技术机构联动,确保物种鉴定、处置流转、证据固定等环节严密合规。
治理层面,要进一步加大对跨境非法贸易链条的打击力度,强化对寄递渠道、网络交易平台等重点领域的协同监管,形成对违法成本的有效震慑。
宣传层面,应以口岸提示、案例发布、普法宣传等方式,持续向公众明确:除依法取得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等许可文件外,禁止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外来物种,携带活体动植物进境须依规办理检疫审批,违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前景——在更高水平开放背景下,口岸生物安全防线需持续加固,制度与技术将更加精细。
随着跨境人员往来日益频繁,濒危物种走私与外来物种非法引入风险仍将长期存在。
预计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推动监管手段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全链条治理”延伸,并在智能查验、数据研判、跨部门协同等方面持续提升能力。
对公众而言,依法申报、守法通关不仅是个人义务,更是共同维护生态安全与公共健康的底线要求。
此案再次警示,生物安全无小事。
从源头遏制外来物种入侵,既需执法铁腕,也依赖全民共治。
唯有筑牢国门防线,方能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