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法院再度重拳出击,将4名黑社会成员判处四年至两年七个月不等的徒刑,严惩这帮恶人。11月26日,全省法院同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宣判工作,安溪法院率先行动,给刘某、许某耀、王某伟、王某4人予以处罚,每人被判刑期不等,还被罚没了8万元到4.1万元的款项。这次判案是吴某利等19人涉黑案的后续分支,随着最后一锤敲下,安溪多年盘踞的这股黑势力被彻底根除。回顾案情,吴某利和吴某铭拉拢刑满释放人员以及社会闲散分子,从2016年2月起插手民间经济纠纷。他们利用暴力手段强行拖走逾期还贷车辆,并在短短一年时间内设立“恒泰克”和“联创”两家空壳公司进行非法活动。这伙人在一年多时间里强行收取了196部车辆,给当地车贷市场造成了很大恐慌。他们还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刘某猛获取车辆行动轨迹,通过追逐、拦截等手段形成了一个“黑吃黑”的闭环。 这次庭审彻底贯彻了律师全覆盖原则,保障了被告的合法权利。安溪法院把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都安排了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律师,确保每个人都能充分行使辩护权。 这次扫黑专项行动让安溪法院取得了显著成果。他们判处了53人,还清除了两名保护伞;罚款总额达到了1028.45万元。下一步安溪法院将继续推进打黑除恶行动,把组织部署深入下去、依法严惩力度加大、打伞破网工作深化、打财断血工作加强、乱象整治推进、机制建设强化起来。他们要以敢战能胜的姿态守护一方平安,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足。 法律适用上,法院认为4名被告人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实施了寻衅滋事犯罪行为。他们既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法律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根据他们参与案件的次数、造成的社会影响以及认罪态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溪法院作出了如下判决:刘某被判四年有期徒刑和8万元罚款;许某耀被判三年十个月有期徒刑和6万元罚款;王某伟被判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和5万元罚款;王某被判两年七个月有期徒刑和4.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