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是衡量乡村振兴成效的重要指标。
然而,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护运维等环节存在监管缺失、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导致群众"有水喝"但"喝不好水"的现象时有发生。
东安县纪委监察机构敏锐地抓住这一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其作为整治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切口,创新监督方式,推动系统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督体系不够完善。
在农村供水工程的源头水质、工程建设、管网维护、长效管护等关键环节,往往存在监督盲区。
一些职能部门对供水工程的日常监测不够常态化,对资金使用、建设质量、验收运营等环节的监督不够深入,导致问题发现不及时、整改不彻底。
此外,相关制度规范不够完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也是制约农村供水安全的重要因素。
为破解这一难题,东安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创新工作思路,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
首先,推动监督力量下沉,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监督网络。
县纪委监委统筹"室组地"监督力量,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乡镇纪检干部等多层级力量,对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开展"嵌入式"监督,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同时,督促县水利局及各乡镇建立农村供水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水源地、末梢水质的常态化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其次,建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回头看"的监督闭环。
这一机制的核心是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县纪委监察机构对重点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对账式销号,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2025年以来,全县维护养护老旧工程15处,完成水质检测点抽样监测200余次,推动整改供水设施维护不及时、管护责任不落实等问题23个,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再次,注重标本兼治,从制度机制层面推动长效常治。
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机构针对监督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补齐制度短板。
县水利局修订完善了《东安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4项,推动农村供水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实现了从"解决一个村"到"规范一个面"的治理提升。
这些举措的实施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花桥镇香井村村民老文所反映的"水压稳、水质清"的变化,正是这一系列工作的生动体现。
近3万群众因此受益,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了切实保障。
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过程,建立了可持续的监督治理机制,形成了制度化的管理规范,为长期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东安县的这一探索体现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方向。
纪检监察机构不仅要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更要通过监督职能的发挥,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获得更多获得感。
这种"监督+治理"的协同发力模式,既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乡村振兴的担当精神。
饮水之事虽小,却是民生大事,也是检验治理能力的“温度计”。
把监督的“探头”对准群众最关心的用水问题,以制度建设夯实长效管护,以闭环整改提升落实质效,才能让“水压稳、水质清”成为常态。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既要立足当下把问题改到位,更要着眼长远把机制建起来,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一滴清水中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