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能源占比提升带来调节缺口,储能“有作用”但“收益难” 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快速增长,电源出力波动性增强,对电力系统调峰、调频、备用等灵活调节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在青海、甘肃等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午间消纳压力与晚峰保供压力并存,系统平衡与稳定运行面临更大挑战。
新型储能作为重要灵活性资源,能够在短时间内响应系统需求、平抑波动、削峰填谷,但在商业机制上长期存在“价值难定价、收益不稳定”的痛点,影响项目可持续发展。
原因——过渡性收益模式退场,市场规则不完善导致投资预期不足 “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新型储能进入快车道。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较“十三五”末增长超过40倍;平均储能时长提升至2.58小时,比2024年底增加0.30小时。
调用水平也在提高,初步统计显示,2025年全国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达1195小时,较2024年增加近300小时,灵活调节作用更加凸显。
与此同时,随着增量新能源强制配储政策逐步取消,部分地区曾依赖的容量租赁等过渡性盈利方式难以延续;仅依靠电能量市场价差和辅助服务收益,独立储能项目在不少场景下仍难覆盖投资与运营成本。
收益结构不清晰、回收周期不确定,直接制约社会资本进入,也不利于储能规模与系统需求的精准匹配。
影响——国家层面“定规则、稳预期”,为储能容量价值建立制度通道 此次两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实质是在制度上承认并补偿储能对电力系统提供的“可靠容量支撑”价值,使其收益不再主要取决于短期市场波动,而是与其顶峰贡献和可用能力更紧密挂钩。
业内认为,该举措有助于形成更加清晰的商业闭环:以容量补偿夯实基本收益,以电能量交易与辅助服务拓展增量收益,进而提升项目整体经济性,增强行业投资与融资可预期性。
对电力系统而言,容量电价机制有望引导储能更聚焦系统关键时段、关键节点的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场景下的支撑作用,并在新能源消纳、事故备用与应急保障方面发挥更大效能。
对策——以市场化为方向,推动“规划引导+价格信号+运行考核”协同落地 政策落地见效,关键在于统筹好“建得起、用得好、管得住”。
一是坚持系统需求导向,结合电网安全约束、新能源发展节奏与负荷增长趋势,科学确定储能建设规模与布局,避免一哄而上导致供需错配。
二是完善与电力市场的衔接机制,推动容量补偿与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形成互补,明确计量结算、性能要求、可用率考核等规则,确保“拿容量补偿就要有真实能力、能在关键时刻顶得上”。
三是鼓励技术与模式创新,推动多时长、复合型储能体系发展,提升在跨日调节、极端天气应对等场景下的支撑能力,同时引导成本更低、寿命更长、安全性更高的技术路线加快应用。
前景——“十五五”关键期释放更大空间,储能将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兑现” 多位行业人士判断,“十五五”及中长期将是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关键阶段,新能源装机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年均新增规模有望保持在较高水平。
随着容量电价机制建立,独立储能的商业逻辑将更趋成熟,行业发展有望从政策驱动的规模扩张,转向以系统价值为牵引的市场化发展。
未来,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定位将更加清晰:不仅是新能源消纳的“缓冲器”,也是电网安全稳定的“压舱石”和电力保供的“调节阀”。
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我国能源转型进入了更加制度化、市场化的新阶段。
这一政策通过明确的收益规则和稳定的收益预期,为行业投资者消除了后顾之忧,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投资活力,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随着这一机制的逐步完善和有效实施,新型储能必将在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的技术和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