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这个背景下,信用监管作为现代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邓志勇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我国信用监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构建"数据归集—分类监管—信用修复—结果应用"的全链条监管机制,实现了对市场主体的精准画像和差异化监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对1.49万户严重失信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这一数字反映出监管部门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分析显示,当前企业信用问题主要集中在拖欠账款、虚假宣传、质量违法等领域。这些失信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公平竞争秩序——增加了市场交易成本。为此,市场监管部门创新运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年报数据分析等手段,重点治理大型企业拖欠账款问题,实现了"宽严相济、靶向施策"的监管效果。 在制度建设上,我国已累计归集经营主体各类信用信息154.6亿条,实现跨部门共享数据122.7亿条。通过制定实施《企业信用数据项要求》等国家标准,有效解决了信息孤岛问题,为信用监管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信用数据已在金融信贷、政务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显著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监管方式上,监管部门对全国6400多万户企业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使高风险企业问题发现率超过85%,而对低风险企业则做到"无事不扰"。这种差异化监管模式既提高了监管效率,又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通过"年报服务月""信用修复服务年"等活动,累计为4579万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指导1800多万户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表明了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 从宏观层面看,企业信用指数从2024年的158.77上升至2025年的162.66,这一数据变化不仅表明我国企业整体信用水平持续提升,也反映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6大类19项创新试点成果的取得,标志着我国信用监管已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熟经验。 展望未来,邓志勇表示,2026年将继续深化信用监管改革,重点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拓展信用应用场景,促进信用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这一规划预示着我国信用监管将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发展,为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提供更有力支撑。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通行证",也是现代治理的"度量衡";做好信用监管,需要夯实数据基础、完善规则体系、优化分类管理、强化服务引导,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纠错者有机会。随着信用体系优化,市场秩序将更加规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