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冷空气活动与昼夜温差变化叠加,部分地区道路团雾风险上升。
1月2日8时55分许,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S220线黄河公路大桥北段突发团雾,现场能见度显著降低。
当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通报称,受团雾影响,相关路段先后发生3起交通事故:其中1起涉及6车连环相撞(含1辆大巴车),另外两起为车辆追尾。
事故造成大桥东半幅43跨处护栏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
问题:团雾致险的“突发性”与桥梁路段的“高敏感”叠加 与持续性大雾不同,团雾常呈局地、瞬时、移动特点,驾驶人往往在短距离内经历“能见度骤降—判断滞后—操作急促”的连锁反应。
桥梁路段视野开阔但缺少参照物,一旦雾团覆盖,距离感与速度感更易失真;同时桥面风场、湿度变化可能加剧雾气聚集,进一步压缩反应时间。
此次事故集中发生在同一路段短时段内,反映出团雾条件下车辆队列行驶的风险累积效应明显。
原因:车速、车距与操作方式在低能见度下被“放大检验” 从道路交通规律看,低能见度场景中最关键的变量是“可用反应距离”。
当驾驶人未及时降低车速、未拉大跟车距离或采取急刹等激烈操作时,后车难以及时识别前方障碍并完成安全制动,极易引发追尾乃至连环相撞。
部分驾驶人误用远光灯也会使光线在雾滴中发生散射反射,形成“白墙效应”,反而降低可视距离。
此外,雾天随意变道、超车会增加横向冲突点,叠加鸣笛不足、警示不足等因素,进一步推高事故概率。
影响:虽无人员伤亡,但对通行秩序与设施安全形成现实压力 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体现出一定的安全冗余与应急处置成效,但连环相撞对桥梁通行秩序、救援通道保障以及设施维护带来压力。
护栏损坏不仅增加后续通行风险,也对桥梁运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在冬季雾天高发背景下,若类似事件在车流高峰或夜间叠加发生,事故后果可能显著放大,影响范围也将从单点事故扩展为区域性交通拥堵与次生事故风险。
对策:驾驶端“稳”、管理端“早”、协同端“快” 一是驾驶人强化雾天基本操作规范。
进入雾区前后应提前降速、加大车距,尽量保持匀速行驶;灯光使用以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为主,避免使用远光灯造成眩目与反射;挡风玻璃起雾时合理使用雨刮与除雾功能,确保视线清晰。
需要减速时宜采用连续轻点刹车方式,既平稳控制车速,也便于通过尾灯变化提醒后车。
二是严控变道超车行为,减少不确定性。
在团雾条件下不宜频繁变更车道或盲目超车;确需超越时应低速、提前示意,并在必要情况下使用喇叭提示,帮助周边车辆判断位置与速度,降低碰撞风险。
三是路段管理提升“预警—管控—救援”闭环能力。
对桥梁、临河临水、低洼易起雾路段,可结合气象监测与视频巡检,完善团雾风险提示机制,必要时采取限速、间断放行或临时管制;推动可变信息板、雾区诱导灯、测速与区间控制等设施加密布局,提高预警到达率与执行力。
事故发生后应保证救援通道通畅,强化警示摆放、分流引导与二次事故防范。
前景:以“风险前移”应对冬季气象交通挑战 随着精细化气象监测、道路感知与指挥调度能力提升,团雾导致的突发风险有望通过更早预警、更快处置得到缓解。
但从根本上看,低能见度条件下最有效的安全保障仍来自驾驶人对规则的遵守与对风险的敬畏。
面向春运等出行高峰,建议各地持续加强易雾路段排查整治、联动预警发布和交通安全宣传,推动公众形成“见雾先降速、控距不抢行、灯光别乱用、制动要柔和”的稳定习惯,把事故隐患消解在进入雾区之前。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
此次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警示我们,在恶劣天气面前,任何侥幸心理都是危险的。
冬季团雾等极端气象条件仍将继续出现,每位驾驶人都应将安全放在首位,养成谨慎驾驶的良好习惯。
唯有驾驶人、管理部门和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降低恶劣天气下的交通事故风险,守护道路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