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中午,益阳中院执行法官吴一军领着四名司法警察,和武汉海事法院的两位干警一道,赶到了湖南益阳的一处内河码头。大家在出发前已经对流程做了仔细核对。这一片江面当时还罩着一层薄雾,涉案的货轮静静地停在水面上。武汉海事法院的干警结合经验,给大家讲了江面的风势和登船梯怎么固定,益阳中院的干警就负责维持现场秩序。船员和被执行人陆陆续续聚集到船边后,释法组的干警亮出证件,说明了来意,还把法律文书复印件发给了大家。他们给船长宣读了扣押命令,随后对整艘船进行了逐一检查。整个过程都进行了录音录像。17时许,武汉海事法院指定的船运公司看管人员赶到了现场。吴一军和大家一起给看管人员交代了船舶现状和水文注意事项。三方在交接清单上签了字,手续办完了。 这起行动源于武汉海事法院处理的一起执行案件。涉案船舶吨位很大、吃水很深,停在益阳辖区内的内河码头边上。因为周围都是货运航道,船上还守着七八名船员,船随时都有可能开走。这艘船因为债务纠纷被转了好几次手,船况怎么样大家都不清楚,权属也很复杂。如果不能及时依法扣押,很可能让债务进一步恶化。武汉海事法院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向益阳中院发了跨域协助执行申请。益阳中院收到申请后,马上和武汉海事法院一起梳理文书、研判风险点。他们制定了“人员分组、梯次推进、全程留痕”的方案。 媒体方面也注意到了这个消息。新华社报道了湖南益阳中院跨域扣押涉案货轮的情况,说是要力保涉航资产处置得井井有条。报道里还提到了郑安安、姚黄和雷森森这几位记者的名字。专门法院和地方法院这次协同行动非常成功。海事法院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去判案,地方法院负责做好本地保障工作。通过这种跨类型、跨区域的合作,船舶顺利被扣押住了。这样做不仅解决了异地执行的问题,防止资产闲置,还维护了涉海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这种常态化的协同联动模式对于完善执行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