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防范金融风险,金融监管总局于12月31日正式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对并购贷款的适用范围、业务分类、风险管理和监管指标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范。
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此前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根据新办法界定,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境内并购方企业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的贷款。
该贷款可支持并购方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收购资产或承接债务等多种方式,实现对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或资产的实际控制、合并或参股。
并购是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并购贷款是服务这一过程的金融工具。
新规在“支持合理需求”与“严守风险底线”之间给出更清晰的制度安排:既为符合实体经济导向的并购提供更可匹配的中长期资金,也通过分类管理与集中度约束提升金融体系韧性。
下一阶段,关键在于将规则要求落实到尽调、定价、结构设计和贷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以更高质量的并购促进更高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