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网友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湘西州古丈县一名网络主播在境外直播带货时,宣称某眼部精华油使用后可“7天年轻3.1岁”,涉嫌以夸张表述误导消费者。
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后组织执法核查,并对相关情况作出回应。
问题:功效“精确化”“量化”表述易误导消费预期。
核查显示,涉事账号在曼谷进行直播销售,涉及多类商品,其中包括眼部精华油等化妆品。
在带货过程中,当事人为促进成交使用“眼部用油7天年轻3.1岁”等宣传用语。
监管部门认定,该表述对使用效果作出夸大且不准确的承诺,缺乏充分科学依据支撑,容易使消费者对产品功效形成不合理预期,属于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原因:流量竞争与合规意识不足叠加,导致营销语言“越界”。
近年来,直播电商以即时互动、强场景推荐带动消费增长,但部分带货主体为追求转化率,倾向使用“速效”“逆龄”等强刺激性词汇,甚至将效果描述具体到天数和数值,以增强说服力。
与此同时,化妆品功效具有个体差异,受皮肤状态、使用方法、生活习惯等多因素影响,即便产品来源合规,也不意味着可以任意作出超出证据范围的承诺。
一些主播对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电商等法规学习不足,对“可证明”“可追溯”“不误导”要求把握不严,成为问题滋生的重要原因。
影响:伤害消费者权益,也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对消费者而言,夸大宣传可能引发冲动消费与退换纠纷,甚至因不当使用造成皮肤不适等风险,增加维权成本。
对行业而言,虚假功效宣称会挤压守法经营者的空间,形成“谁更敢说、谁更吃香”的不良竞争导向,损害直播电商的整体信誉。
对监管而言,跨地域、跨平台、跨场景的营销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若不及时纠偏,容易造成扩散效应。
对策:坚持“依法查处+教育纠偏+持续监管”并重。
古丈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核查中确认,相关产品经企业合法进口,具备海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进口化妆品备案等手续,并获得授权在国内平台推广销售。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明确区分“产品合规”与“宣传合规”,对直播中使用涉案表述的行为依法作出违法性评价。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说明并提供材料,且为首次被发现、持续时间与影响范围相对有限,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坚持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并采取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整改等措施,要求停止使用涉案宣传用语,对全部宣传内容开展自查,后续加强广告法、电子商务法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等法规学习。
前景:直播营销将从“拼话术”转向“拼证据”“拼合规”。
随着消费者理性程度提升与平台治理规则完善,功效宣称的边界将更加清晰:一方面,带货主体需要建立“证据链”意识,宣传内容应与备案、检测、功效评价及可核验材料相匹配,避免使用绝对化、速效化、精确量化的诱导表述;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与平台需要进一步形成联动,强化对重点品类、重点账号、重点话术的监测预警,对屡犯者依法从严处置,以“可验证、可追责”推动行业回归诚信经营。
可以预见,合规将不再是“成本项”,而是直播电商提升长期竞争力的“必答题”。
网红经济方兴未艾,但繁荣发展的背后必须有规范的约束。
此案的妥善处理不仅体现了监管部门的执法智慧,更为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
只有坚持诚信经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网红带货才能真正成为连接消费者与优质产品的桥梁,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