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维药就这事儿被罚了。记者在信用中国(新疆)的公示栏里看到,2月28日,和田维药收到了一份处罚通知,开罚单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罚单编号是和税稽罚(2026)11号。 事情起因是公司在2023年2月到8月这段时间,从哈密市宏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拿了22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这些发票上写的是“现代服务*推广服务费”,总共金额1833663.35元,税额18336.65元,算上税合计是1852000.00元。公司把这1852000.00元记在了“销售费用”里。 这22张发票票面信息是真的,没被伪造或者私自印过。财务这边很干净,公司分了10次通过对公账户向宏创公司转账支付了这笔钱,钱到了宏创公司手里他们自己用了,和田维药没插手后续的钱怎么花,也没发生钱又回流回来的情况。 合同方面是2022年12月26日签的。虽然公司是搞生产经营的增值税纳税人,但在拿到这些发票时,并没有好好查查开票方有没有资质、发票开得正不正经。就这样把票收了,还拿去当成本报账。直到2024年9月,他们才把这部分费用调整纳税,补了税和滞纳金。 根据这些事看,公司当时肯定知道这些票来路不正。所以这行为就属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取得的发票而受让、使用”的违法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税务部门认为公司非法取得了这22张发票,违反了《办法》第三十九条。按照新疆那边的裁量基准,给了个2200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的罚款。 看和田维药的2024年年报,他们主要是研发、生产和卖维吾尔医药。产品有颗粒剂、片剂、丸剂这些剂型,像伊木萨克片、罗补甫克比日丸这类。公司是2016年5月26日在新三板挂牌的。去年的营收是2.72亿元,比上一年涨了12.64%;净利润6362.91万元,涨了16.91%;毛利率61.9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注册资本26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吴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