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有话说,借钱光拿个欠条或借条,没转账记录,这事儿到底算不算数?作者周军律师在这里分享一下心得。很多人打官司时会遇到这种情况,因为现金借钱了,或者把转账凭证弄丢了,起诉时手头只有欠条。这时候就得琢磨,光靠这个能不能胜诉?法律上有个原则,法院不能只看一张纸条就定案,必须把其他证据和情况都算上。 具体法律依据在《民法典》第669条里写着呢:自然人借钱的合同,得等钱真的到了借款人手里才算数。还有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第十五条也提到:原告光凭欠条打官司,被告要是说根本没收到钱,法院就得查查金额大小、钱是怎么给的、双方平时怎么交易、还有证人证言这些东西。 至于到底有没有转账记录,裁判结果差别挺大。第一种情况是小额借款,几万块钱以内的那种。要是符合平时大家现金交易的习惯,出借人能说清楚啥时候、在哪儿给的钱,资金是哪来的,借款人也拿不出什么硬证据反驳,那法院一般就信这个借条。 要是借款金额很大,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那种情况就不一样了。这时候光有借条是不行的,出借人得拿出取钱的记录或者其他交付凭证来说明钱是真给出去了。要是啥也没有也没法解释清楚资金流向,被告咬死说没收到钱,法院多半会认定借贷没发生。 所以大家要注意举证的事。虽然有时候没办法搞到转账记录,但只要能凑齐其他证据把钱给了这事儿坐实就行。比如有借款人亲笔写的收条、取钱的银行流水单、现场有人见证、还有录音录像什么的。另外事后的一些行为也能帮上忙,比如还钱的记录、付利息的凭证、聊天记录里承认欠钱或者催收的记录。 周军律师特别提醒大家一点:没转账记录的官司很难打,尤其是金额大的那种。千万别觉得拿个借条就能赢官司了。遇到这种麻烦事最好赶紧找专业律师聊聊怎么办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