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砀山深化"法院+工会"联动调解机制 3次沟通促劳动争议当场化解

一起持续五年的劳动争议纠纷近日安徽省砀山县获得圆满解决。该县创新的"法院+工会"协同调解机制再次展现治理效能,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企业规范用工,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实践样本。 纠纷起源于当地某塑业企业的岗位调整争议。劳动者张某在企业工作五年后,因不同意岗位变动遭解雇,双方就经济补偿金等事项产生分歧。此类劳动争议在当前经济结构调整期具有典型性——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加速,部分企业存在用工管理粗放、制度执行不规范等问题,而劳动者维权意识提升使劳资矛盾呈现新特点。 砀山县总工会接到法院函告后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劳动法律监督员全程参与的三轮调解中,调解团队创新采用"双轨并行"工作法:一上依据《劳动合同法》逐条核算补偿标准,确保权益保障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针对张某的焦虑情绪开展心理疏导,同时引导企业认识违法解约风险。这种既讲法理又讲情理的调解策略,有效弥合了双方认知差距。 案件的实质性化解带来多重积极影响。对劳动者而言,3.5万元补偿款的当场支付体现了司法公信力;对企业来说,工会后续发出的《规范用工提示函》促使其完善了劳动合同管理等制度;从社会治理角度看,该机制将大量劳动争议化解在诉前,2023年全县同类案件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23%,诉讼案件量下降17%。 分析显示,这种联动模式的成功源于三个关键突破:首先是建立了工会法律监督员驻法院工作站,实现纠纷早发现早介入;其次形成标准化调解流程,将平均调解周期压缩至15天;最重要的是构建了"调解-整改-回访"闭环体系,通过个案推动行业治理。目前该县正将经验拓展至新业态领域,针对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群体开发专项调解方案。

一起劳动争议的顺利化解,反映出基层工会在维权服务上的深入前移与细化。工会更早介入、与法院形成合力,既能让职工在第一时间获得支持,也能促使企业在规则框架内规范管理。砀山县的实践表明,构建稳定的劳动关系,需要多方协同:既要依法依规刚性约束,也要通过调解疏导降低对立情绪,并通过制度完善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只有在保障职工权益与企业正常经营之间建立更清晰、更可执行的平衡,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稳定的劳动关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