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休禁渔制度持续加码扩围:覆盖干支流关键水域,以精准管控守护生态底线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迎来新的制度安排。

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通告,在继续实施黄河休禁渔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保护范围,将3条一级支流纳入休禁渔体系,实现了对黄河干流及13条重要支流的全方位覆盖。

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上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升级。

黄河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水生生物资源的丰富度直接关系到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长期以来,过度捕捞、水利工程建设等因素导致黄河渔业资源严重衰退。

自2018年全流域休禁渔制度实施以来,通过禁止除特许捕捞外的所有生产性捕捞作业,在主要经济鱼类繁衍生长的关键阶段为其提供保护。

此次通告的发布,正是在总结前期实施经验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本次调整的核心特点在于实现了从"一刀切"禁止向"分类管理"的转变。

通告明确,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从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实施全年禁渔,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实施阶段性休渔。

同时,对龙羊峡、刘家峡、九甸峡、小浪底等水域的特殊种类渔业资源实行捕捞限额管理。

这种差异化的管理方式,既体现了对生态保护的坚定承诺,也反映了对渔业资源承载力的科学认识。

华中农业大学相关专家指出,这不是对保护措施的放松,而是在更扎实的科研监测基础上,对生态承载力进行科学核算后的严格管控。

黄河生态保护正从相对粗放的"一律禁止"阶段,迈向"分类评估、精准调控"的新阶段。

这种转变的目的是在守住生态底线的前提下,探索如何将保护成果转化为可持续的生态效益,更好地协调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民生需求之间的关系。

从实施效果看,黄河休禁渔制度已初显成效。

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效果不断向好,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渔业资源恢复较快,宁夏段等部分河段和黄河口资源量呈上升趋势。

沿黄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群众对休禁渔制度的认识不断深化,遵守制度的自觉性持续提升。

与此同时,沿黄地区积极开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和生态高质量养殖,实现了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值得关注的是,黄河休禁渔制度在保护主业的同时,客观上为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造了新的空间。

严格的休禁渔措施在规范捕捞生产的同时,从长远看保护了黄河生态这一极具价值的公共品牌和景观资源。

水质改善、鱼类重现、生态恢复,直接提升了河流的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为沿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观光休闲、科普研学、文化体验等产业打开了大门。

渔民的生计来源也可从单一的捕捞,向护渔、旅游服务、特色餐饮等多渠道拓展,实现了从"获取资源"到"经营资源"的思维转变。

然而,也要清醒认识到,黄河流域渔业资源总体衰退趋势尚未根本遏制,资源承载力短时间内难以缓解。

这意味着黄河休禁渔制度须继续实施并保持相对稳定。

要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协同共治是关键。

需要进一步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动机制,更广泛地运用现代监控技术提升监管效率,并持续引导公众理解和支持,将外在的制度约束逐步转化为沿岸社区的内在认同和自觉守护。

从"人进鱼退"到"人鱼共生",黄河休禁渔制度的演进折射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层逻辑——生态保护不是发展的对立面,而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当祖厉河的渔火渐熄,母亲河正以更丰沛的生命力,滋养着流域内亿万百姓的今天与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