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表扬云南人民陪审员工作 6个集体8名个人获表彰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通过基层实践不断焕发活力。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的联合通报表扬中,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等3个法院系统集体,以及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等3个司法行政系统集体获得"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杨兰、龚丽粉等8名来自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同时受到表彰,其中少数民族代表占比37.5%,体现了司法队伍建设的多元包容。

分析显示,云南陪审工作的突出表现源于三方面制度创新:其一,2025年全省推行参审案件分类管理制度,明确陪审员参与重大民生案件的权责边界;其二,建立省财政专项保障的履职经费机制,解决基层陪审员补助发放难题;其三,通过"双语陪审员"培养计划,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现法律适用与民族习惯的有效衔接。

这些举措使全省陪审员年均参审率提升至92.6%,较2020年增长19个百分点。

从实践效果看,陪审制度有效促进了司法公信力提升。

在瑞丽市法院审理的跨境贸易纠纷案件中,具有商贸从业背景的陪审员提供专业见解,使案件调解成功率提高40%;大理巍山县通过陪审员参与家事审判,将涉少数民族风俗案件的申诉率降低至3%以下。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研究院专家指出,这种"专业陪审+民意表达"的双重功能,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生动体现。

面向"十四五"后期,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将重点推进陪审员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通过智能分案系统实现"人案匹配"精准化。

同时计划在沿边地区试点"跨境陪审员"机制,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特色司法服务。

通报表扬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扎根基层、回应关切、经得起实践检验。

把群众参与司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可感可及的公平正义,需要在每一次庭审组织、每一项制度落实、每一份裁判说理中持续用功。

以先进为标杆,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强化保障,才能让司法民主更有温度,让法治进步更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