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调整关税征收方式,中国商务部表明立场:密切关注评估、保留反制权利,呼吁双方相向而行推动经贸关系健康发展

近期,美方调整了关税措施的法律依据:一方面,根据其公告,美国海关已停止征收此前以《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名义加征的有关关税;另一方面,又改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所有贸易伙伴征收10%的进口附加费;针对这个变化,中方主管部门回应称,将持续跟踪并系统评估美方举措,并将根据形势发展决定是否对现有反制安排作出相应调整。需要指出的是,美方关税政策虽然在法律路径上“改道”,但通过单边方式抬高进口成本、改变贸易条件的做法并未改变。

中美经贸关系四十多年发展,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深度交融格局。经验表明,单边施压容易导致双输,平等协商才是化解分歧的有效途径。在全球经济复苏动力不足的背景下,双方更需要务实推进,将元首共识转化为具体行动,为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提供更多确定性。正如中国古语所言:“和则两利,斗则俱伤”,该道理值得双方认真思考。